老人涉嫌偷窃衣服,店主绑其街边示众,店主犯法了吗?

一名老妇被一名壮年男子绑住手当街示众,男子手与老人捆绑在一起,老妇向商家求饶未果,以头猛撞铁柱,失声痛哭。

假如老妇确实在店家中偷窃衣服且有监控为证据,那么店主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对老人作出绑柱当街羞辱的行为?

老人涉嫌偷窃衣服,店主绑其街边示众,店主犯法了吗?

律师说法:偷东西是不对的,但是店家的做法也不对,可以当场报警,可以拦住老人不准其逃跑,店家不是警察,也不是执法人员,无权对小偷“私设公堂”进行相应惩罚。“捆绑示众”不仅不妥,甚至已经涉嫌双重违法。

店主的做法第一是侵害小偷的身体自由权,涉嫌非法拘禁。

老人涉嫌偷窃衣服,店主绑其街边示众,店主犯法了吗?

第二,店主以“抓住小偷”为理由,将小偷捆绑于“醒目位置”,有示众的主观故意,涉嫌侵犯小偷的名誉权。

小偷偷衣服是行违法,惩治小偷是必要。但是如何惩治,则需要具有法律权力的执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逾越法律界线,不然有理变违法得不偿失。

老人涉嫌偷窃衣服,店主绑其街边示众,店主犯法了吗?

法律依据:“刑法中的“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这里的“他人”,并没有限定条件,包括正常人,也包括本身有一定错误者和违法的行为人,比如小偷。但在实际中,人们往往容易忽略这一点,因为对方是小偷,就忽略了他所应该有的一些人身权益。店主只有权力将其扭送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对其进行拘禁等私自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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