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厂房因电焊作业引发火灾 4名责任人被拘留

6月11日07点17分,杭州余杭分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径山长乐村一在建厂房发生火灾事故。接警后,余杭消防立即调派瓶窑中队赶赴现场处置。07时40分,中队官兵到达现场发现:该厂房过火面积为一至四层,少部分位置处于燃烧阶段,大部分面积处于阴燃中,现场浓烟不断冒出。经过约3小时的艰苦战斗反复勘察,现场火情得以控制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中队官兵确定厂房不会再有复燃可能后返回中队。

火灾扑灭后,余杭消防迅速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据调查取证,认定火灾原因系关某于二楼进行电焊作业时火星掉落至一楼引燃泡沫等杂物引起。

经调查询问,现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刘某、关某、朱某、刘某四人分别行政拘留,对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刘某行政拘留15日(拘留合并执行20日),对过失引起火灾的关某行政拘留15日(拘留合并执行20日)。

消防部门提醒: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从事电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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