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節不保的省級高官,第二次出了事

撰文 | 孟亞旭

6月12日下午,中央紀委發佈重磅,“吉林省人大常委會正廳級退休幹部周化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這是周化辰第二次“出事”。

去年6月30日的《吉林新聞聯播》中,曾披露過周化辰出事的消息,但當時並未引起外界廣泛關注。這次出事,周化辰“終於”登上了中央紀委官網。

晚节不保的省级高官,第二次出了事

兩任吉林市委書記先後落馬

周化辰系河北人,1952年6月出生,1972年9月,他成了吉林省敦化市翰章公社知青,自此便一直待在東北。

晚节不保的省级高官,第二次出了事

1973年2月,他成了敦化市翰章公社新鄉小學的教員,之後進入新鄉村委會,而後入鄉政府,成了鄉長。

1986年1月,周化辰進入敦化市直機關,先後擔任工業局副局長、鄉鎮企業局局長等職。1990年他成為敦化市副市長,五年之後晉升市長,兩年之後再晉升,成為市委書記。

之後,在經過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白山市市長等崗位歷練後,周化辰在2008年出任吉林市委書記。

當時,徐建一從吉林市委書記的任上轉赴一汽集團任職。2015年3月,已經擔任一汽“一把手”的徐建一落馬被查,最終獲刑11年半。

經審理查明,徐建一“犯事”的崗位,也包括在吉林市任職的這一段:

徐建一利用擔任一汽集團副總經理、吉林省委常委、吉林市委書記、一汽集團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長春市順航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強等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間接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18. 974萬元。

兩次出事的省級高官

作為落馬官員,周化辰比較特殊,他的首次出事,是媒體首先披露出來的。

去年6月30日的《吉林新聞聯播》中,曾披露過周化辰出事的消息。那是在省級黨員領導幹部集體參觀黨風廉政建設展的報道中,提到“腐敗分子反面案例觸目驚心,特別是王珉、谷春立、周化辰等嚴重違法違紀案件”。

但當時並未引起媒體注意。

去年7月11日的《吉林日報》頭版曾刊登了關於吉林省委常委班子召開巡視“回頭看”專題民主生活會的新聞。那場會由省委書記巴音朝魯主持,中央第二巡視組、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有關同志到場指導。

晚节不保的省级高官,第二次出了事

那場會議強調,“深刻吸取周永康、蘇榮、王珉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教訓,堅決肅清其流毒,深入開展以谷春立、周化辰等嚴重違法違紀案件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確保全省黨員幹部在大是大非問題上頭腦清醒、立場堅定。”

這則新聞引起諸多媒體轉發。

結合今天中央紀委的消息,我們不難看出,在媒體披露周化辰出事的消息前三個月(2017年3月),他就因為嚴重違紀按正廳級確定退休待遇。

當時他已經退休1年,2011年2月,時任吉林市委書記的周化辰履新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工作滿5年後退休。

周化辰落馬路徑有點特殊。

他先是被降了退休待遇,之後在今年6月再次被查,與此前降低退休待遇時的表述不同,這次紀委的表述中,多了“違法”二字。

違規吃喝

周化辰應該是被中央第二巡視組巡視“回頭看”時揪出來的。

2017年2月27日至4月27日,中央第二巡視組對吉林省進行了巡視“回頭看”。2017年6月6日,中央第二巡視組向吉林省委反饋巡視“回頭看”情況。

反饋指出該省政治生態不夠健康,存在“好人主義”,有的領導幹部“帶病提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基層損害群眾利益問題時有發生,國企、交通等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上輪巡視指出的辦公用房超標、違規兼職和違規配備幹部問題整改不到位等。

在巡視反饋6天后(2017年6月12日),劉喜傑落馬。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在去年9月曾對吉林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行過報道,其中提到,該省“對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周化辰案件涉及違規吃喝的20名黨員領導幹部問題線索進行核查,並順藤摸瓜,另外查到40餘名與之相關的省管幹部,對每個人、每頓飯、每件事都認真核查,提出處理意見。”

資料 | 吉林日報 中央紀委官網 中國紀檢監察報等

校對 | 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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