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夜查“剿火患”2000余警力共查改隐患43339处

为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夏季消防安全。自6月5日起至6月10日,临沂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夜查)集中行动,组织全市消防、治安等警种及公安派出所共计2000余警力,于每日20时至24时深入社会单位、“九小场所”检查消防安全,排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目前已累计排查单位22312家,查改隐患43339处。

临沂夜查“剿火患”2000余警力共查改隐患43339处

执法督查人员现场考查单位员工对消防知识技能和消防器材的掌握使用情况。

据了解,为确保行动开展扎实有效,市公安局周密制定检查(夜查)方案,明确检查(夜查)组织和责任人员,统一部署检查(夜查)重点内容和检查标准。检查(夜查)期间,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董新明,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侯晓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特警支队支队长孟凡旺以及全市16个县区及同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开展夜查。检查(夜查)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各有关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共组成430多个检查组,重点对单位带班领导、消防控制室值班、防火巡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火灾应急照明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有无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章动用明火、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情况;有无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焰火)现象;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火灾自动报警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室内外水源、消防车通道、防火和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室内装修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内容进行突击检查。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社会单位、“九小场所”22312家,查改隐患43339处,临时查封单位38家,制发当场处罚决定书3536份,对168家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拘留10人,为全市夏季消防安全筑起了“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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