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富華,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知情人提供他的相關線索

案情介紹

:一、被告史富華、張素芝於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前給付原告付俊坡、楊坤工程款二十萬元。二、雙方就本案無其他民事爭執。案件受理費一千一百五十元,由被告史富華、張素芝負擔(於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前與工程款一併給付)。

執行案號:(2018)京0111執1389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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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史富華

性別:男

年齡:48

住址:房山區長陽鎮金域公園小區7號樓1單元602號

身份證號:132826********0072

執行法院: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20.115萬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1861070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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