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一、被告黃大棟償還原告路林波借款本金四十五萬元與利息五萬四千元(於二〇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支付本金十萬元,於二〇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前支付本金三十五萬元與利息五萬四千元)。二、訴訟費四千零二十五元由被告黃大棟承擔,於二〇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支付原告路林波。三、雙方其他無爭執。
執行案號:(2018)京0111執995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黃大棟
性別:男
年齡:54
住址:海淀區港溝南1樓1單元301號
身份證號:110102********0438
執行法院: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50.8025萬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186107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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