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学生违纪,家长却拉横幅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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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一则新闻,简直让人出离愤怒:

某小学一位六年级的学生,经常课堂违纪、干扰其他学生,任课教师无法正常组织教学,几十名学生家长到校要求学校将其调离该班级。

最后学校与其家长达成协议:如果孩子严重影响教师上课,可让他到教师办公室。

5月31日上午第二节英语课,该生又在课堂上大喊大叫,并且自编歌曲辱骂英语老师。

老师多次提醒、警告不但没有效果,该生反而使劲推拉课桌向老师抗议、挑衅。

英语老师让该生离开教室到隔壁的教师办公室,该生不听。英语老师将其拉到门口后,该生自行跑去了教师办公室,随即在教师办公室打砸。

愤怒!学生违纪,家长却拉横幅告老师!

课后,班主任及英语老师与家长联系要求配合学校教育孩子。

没想到,家长却指责老师“体罚、辱骂学生”,并先后在学校北门、教育局大门口拉横幅,以求扩大影响,给学校和教育局施加压力。

家长要求巨额经济赔偿、英语老师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作检查、教育局开除该教师。

愤怒!学生违纪,家长却拉横幅告老师!

愤怒!学生违纪,家长却拉横幅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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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人间是有正义的。

愤怒!学生违纪,家长却拉横幅告老师!

很多知情者还原了当时的情景,而人们追根溯源发现,该家长的作法其实是有前科的!

早在2017年1月,学校组织考试,该生就多次将老师发的试卷扔到地上,教师用试卷拍打了该生,结果其家长就据此到学校、教育局无理取闹,教师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支付了5万多元的赔偿。

愤怒!学生违纪,家长却拉横幅告老师!

显然,这一次家长是想故伎重演。

只不过,英语老师并没有任何违规之处。

当事小学的校长也表示,“我已弄清事情的真相,哪怕不做实小的校长,也要还老师的清白!”

愤怒!学生违纪,家长却拉横幅告老师!

当地教育局也通过严格的调查,得出结论:

“未发现英语老师在5月31日上午第二节英语课上体罚学生孙某。”

愤怒!学生违纪,家长却拉横幅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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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许多人仍然惊出一身冷汗。

在很多老师的心中,仍然有无数个疑问待解:

这次是校长和教育局方面主持公正,态度坚决,如果像上一次一样来个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老师会不会又要道歉赔钱?

幸亏有了上次的前车之鉴,英语老师这次只是被动防守,没有一点点反击,如果面对孩子发飙有一点点强制措施,是不是就会有多少张嘴也说不清了?

更重要的是,班里有这样的学生存在,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证,其他几十名学生的正当权益何在?

而家长此种行为,是不是构成了违法犯罪,教师本人、学校、教育部门是不是需要采取进一步的维权措施?

当事的英语老师躲过一劫,但以后这位学生应该如何管理?难道,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真的就可以无法无天,学校只能束手无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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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事情,真的不是孤例。

几乎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都有这样的孩子,都有同样的无奈。

就在昨天,还有网友在后台给我留言,问我能否开一个小学课堂纪律差的处方。他所在的某公立学校,班里有一两个小朋友纪律严重不好,打人时常有,甚至公开撕班级所有小朋友的作业本,一个人带坏了一个班级,老师们无奈又无奈。

我的回答是:惩戒权。

网友问我惩戒权应该怎么使用。

我回答说:顶层设计。

但说实话,我这么回答,连我自己的心里都没底。学校和教师的惩戒权呼唤了这么多年,但我们连惩戒权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如今的现实是,只要教师对违纪的学生有一丁点肢体动作,就可能摊上大事儿。只要家长敢告,老师一定会输。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不举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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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专家说了,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专家的话也许有道理,但应该有一个最起码的前提,就是要赋予老师足够多的教育手段,比如惩戒。

如果没有相应的惩罚规则做后盾,任何教育都没有说服力。

而对于未成年人,我们恰恰就缺乏一个专门针对他们的惩罚制度。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都极尽详细,但对他们犯错误之后的处理,却鲜有提及。

于是我们看到,近年来熊孩子层出不穷,在学校里无人能管。

甚至,一些孩子们正在不断突破这个社会的底线,违法犯罪事件频发,而我们却束手无策。

在溺爱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人格是不健全的,同样,在法律溺爱中长大的孩子,肯定也会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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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学生在上课时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已经到了其他所有学生家长联名提要求让其离开的程度,学校却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学生自己不受管教而发飙,家长却拉横幅去告老师,这样的教育生态,真的令人担忧。

当作为管理者和教育者的教师,对违纪学生不但没有任何惩戒的手段,而且自己还要战战兢兢担惊受怕,随时可能不得不赔礼道歉甚至丢掉饭碗,这样的教育怎么可能有希望!

对未成年人当然应该保护,但如果只有对权利的保护而没有对犯错的惩罚,对别人、对他们自己都可能是一种伤害。

我们知道,这个社会之所以能够有序运转,是因为有着人人都必须遵守的规则。对于未成年人的世界,也应该如此。

把惩戒权和开除权还给学校,让孩子和家长心中有一条不可逾越的规则底线,这是学校和教师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

如果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总是自身难保,我们的教育不会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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