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公检法“三长”首次同庭 时隔22年的抢劫杀人案昨开庭审理

湖州在线讯 昨天,一起时隔22年的抢劫杀人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浩到庭旁听。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我市公检法“三长”首次同庭,为刑事诉讼法制度改革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夏文星旁听庭审,市中院院长李章军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孙颖出庭支持公诉。

据起诉书指控, 1995年11月28日,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来到吴兴区织里镇,购买了榔头一把和尼龙绳一卷,入住该镇晟舍新街闵记饭店旅馆内,伺机寻找作案对象。 30日凌晨,趁同住一房间的于某某熟睡之际,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用榔头猛击于某某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并劫得人民币20余元。后二人又以退房结账为由,将旅馆老板闵某某骗至两人房内威逼钱财,劫得金戒指一枚后,被告人汪某明用榔头猛击闵某某头面部数十下致其死亡。为进一步劫财,被告人汪某明又先行潜入闵某某和妻子钱某某的房间,在向钱某某威逼钱财无果后持榔头将其杀害,过程中发现闵某某孙子被害人闵某(殁年12岁)惊醒,为防止罪行败露,又以同样方式将其杀害。随即,二人在该房内大肆翻找财物,并搜得人民币100余元后逃离。经法医鉴定, 4名受害人均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

经过22年的不懈追凶,该案终于成功告破。 2017年8月11日,公安机关先后在安徽、上海,将被告人刘某彪、汪某明抓获归案,两被告人当场承认了抢劫杀人的事实。该案经最高检核准,予以追诉。

庭审现场,围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展开了法庭调查。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量刑等问题展开辩论。在最后陈述阶段,原告方请求严惩凶手,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均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持续了6个多小时,合议庭认为案情重大、复杂,宣布择日宣判。

据介绍,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将成常态。公安干警通过旁听庭审能增强审判中心意识,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规范证据收集,提高办案质量。湖州法院将通过庭前会议,推动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作证等方式,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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