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向公安移送非法處置查封的扣押凍結財產罪,需要什麼條件才會立案?

違法執行1

需要達到如下條件才能立案。

該財產在案發時的狀態。

涉案財產必須處於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狀態。這是法院對涉案財產採取的執行措施,被查封、扣押、凍結後,非經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使用和處分。

嫌疑人存在非法處置的行為。

非法處置行為包括:隱藏、轉移、變賣及故意毀損的情況。對依法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實施上述行為,勢必會影響法院生效裁判的執行,使當事人應得的財產利益得不到,應予以懲罰。

必須“情節嚴重”才構成犯罪。

實施上述非法處置的行為,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根據程度不同,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給予罰款或拘留,只有在“情節嚴重”情況下,才以犯罪處理。司法實踐中,“情節嚴重”指的是,處置的財產數額巨大的、由於非法處置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嚴重干擾了案件的訴訟活動的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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