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法院裁定駁回原告起訴,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被告被查封的財產法院不給解封,合法嗎?

遼寧李志新


依我之見:法院不予解除查封的決定是合法的。

一,根據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訴訟案件中發現所審之案件如果已涉嫌犯罪的,法庭應裁定‘’中止審理‘’並全案移送有管轄權的偵查丶調查機關依法偵查和調查處理。而本案例‘’法院裁定中止審理並全案移送公安機關‘’是完全正確的,符合法律規定的。

二,而‘’全案移送公安機關‘’的裁定,當然包括在民事案件審理期間依法‘’查封丶扣押丶凍結‘’的涉案財產和物品,因為《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後也必須全面收集證據,包括涉案的各種‘’物證‘’,也包括查封丶扣押丶凍結各種涉案的物品。同時,《刑事訴訟法》還規定:公丶檢丶法機關對於公民的控告必須受理,如果經審查不屬本機關管轄的案件,也必須在‘’受理後採取緊急措施‘’後再行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這裡的‘’緊急措施‘’,就是該拘留嫌疑人的須拘留,該查封丶扣押丶凍結財物的須立即查封丶扣押丶凍結‘’。

所以,本案例‘’法院不解除查封‘’是合法的,是合符上述法律規定的。


唐先明75443043


法院裁定駁回原告起訴,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被告被查封的財產不給解封合法嗎?

合法!像這種案件,法院裁定駁回,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這是屬於“人民法院在審查、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嫌疑的,應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該案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應該有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調查。被告被查封的財產,有可能涉及犯罪所得,法院查封以後,在該案不經過審判定案以前,是不會處置被查封的財產,因為該案移交公安機關,可能會將被查封的財產一起移交。所以,法院不解封是合法的。(提供法律服務)


仁者無敵wnfw


合法!題主所說意思是民事案件,經法院審查後認為涉及刑事犯罪,然後按照“先刑事後民事”的原則,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在刑事案件中,不論是在公檢法機關哪個環節,只要發現犯罪嫌疑人涉案財產,最先接觸的都應該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以保證財產免被轉移、毀損和隱藏,待最後的機關按法律程序處理後才能按規定解封、收繳、返還受害人、變現處理評估拍賣等。因此,對涉案財物必須進行查控,不能脫管。


法律人5524


不對,刑民交叉問題以最高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為分界點,並不一定出現刑事,必須民事中止,要分情況而論!就題主問題,民事案件財產被查封是基於保證將來判決的順利執行,是訴訟保全措施!民事案件己裁定駁回起訴,訴訟程序己終結,原告請求依法被裁定駁回,原告的民事權益己轉由公安機關依刑訴法保護,但原查封是法院作的,將來作刑事判決時,這些財產是法院查封的,將來沒收也是法院作的!在刑事審判中,法院自已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按你的說法,偵查機關不用追贓,如出現財產問題,全由法院承擔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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