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兩人冒用他人身份證被拘留 涉事賓館網吧被處罰

近日,漢中市城固警方連續查獲兩起冒用他人身份證案件,其中一人冒用的竟是在逃人員身份證,另一人不以為然,覺得小事一樁。結果兩人都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被行政拘留,涉事賓館、網吧也被依法進行了罰款。

6月1日,城固縣公安局博望派出所接到上級通報,轄區賓館有逃犯入住。獲悉後,該所立即組織民警對逃犯可能入住的賓館進行布控抓捕。當民警鎖定逃犯入住的房間並進行抓捕時,“逃犯夏某”的面貌和口音讓抓捕民警產生了疑惑,對其控制後,面對民警的審查,“逃犯夏某”道出了事情原委,原來他叫張某,在入住賓館登記使用的夏某身份證是他在夜市小吃攤上撿的,因為他發現夏某身份證年齡和自己相仿,便據為己有想著以後使用,沒想到使用後自己不但被當成逃犯抓了還違法了。

如果說冒用逃犯的身份證被抓“運氣”爆棚,那麼另一位冒用撿到的他人身份證,面對民警詢問還振振有詞,就很是荒唐了。6月2日,博望派出所民警在統一組織的治安清查中,發現轄區某網吧上網的人員和網吧刷卡登記身份信息不相符,面對民警的詢問,柴某不但不認為自己錯了,還覺得不就是冒用撿到的身份證上了個網,民警小題大做。民警通過網吧後臺一查,這個柴某竟然多次冒用他撿到王某某的身份證。

身份證是國家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維護社會秩序發放的證件,為此專門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冒用他人身份證的張某和柴某被依法分別處以行政拘留處罰,涉及賓館、網吧也被依法進行了罰款處罰。

警方在此提醒: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證件,冒用、騙領、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身份證的都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服務場所一定要落實公安機關的一人一證核查登記要求,否則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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