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寧夏“萬家富”案終審判決 劉某某集資詐騙獲刑十年四個月

「案件聚焦」寧夏“萬家富”案終審判決 劉某某集資詐騙獲刑十年四個月

6月4日,經銀川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銀川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寧夏“萬家富”集資詐騙案被告人劉某某獲刑十年四個月。

2015年5月12日,寧夏萬家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家富公司)註冊成立,主要開展房地產業、工業、商業、建築業等投資及諮詢業務,龔某某為法定代表人,劉某某為公司監事、股東。

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間,被告人劉某某夥同龔某某、韓某某(均另案處理)在銀川市興慶區石油城以萬家富公司名義,在早市、小區門口等處通過散發融資宣傳彩頁等方式,以替投資客戶理財獲取高額利息為誘餌,先後與49名集資相對人簽訂《委託投資合同書》,騙取馬某某等人共計人民幣246萬餘元,所得錢款被劉某某用於歸還個人借款、消費揮霍。

目前,各種以投資入股、委託理財為幌子,利用短期投資、高回報為誘餌實施集資詐騙的案件屢見不鮮。僅2018年以來,銀川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集資詐騙案件就達6件6人,給被害人造成損失716萬餘元。在此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為貪圖眼前利益而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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