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块被法院裁定查封3年 银丰开发济南刘智远片区突生变数

一纸突如其来的公告,让济南刘智远片区地块的开发出现变数。

29日,新城控股(601155)披露了其下属子公司涉及的一起重大诉讼,由于济南银丰鸿福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银丰置业”)未就5宗地块的开发履行与青岛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新城创置”)的合作开发义务,新城创置遂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讼保全。

截至目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上述5宗地块,查封期3年。这5宗土地位于刘智远片区。

这起涉及20.75亿元金额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有可能影响到银丰对刘智远片区的开发进程。

A组团地块合同纠纷

从新城控股发布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看,原告新城创置要求被告银丰置业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就坐落于济南市历下区的5宗地块开发分别设立项目公司,并继续履行与新城创置的合作开发义务,《合作开发协议》涉及的具体金额为20.75亿元。

在济南经十东路以北、凤山路以西的刘智远片区,银丰在今年1月以83.32亿元总价一口气拿下9宗土地,总面积达到727亩。其中,居住用地7宗,面积647亩;商业用地1宗,医疗卫生用地1宗。

银丰拿下的位于片区西部的这9宗土地,以长岭山南路为界分为A、B两个组团开发,其中A组团有5宗地块、B组团有4宗地块。

在摘地后,银丰加速推进项目进展,该项目展示中心近日已经对外开放,项目案名为“银丰玖玺城”。目前看,其首推的住宅产品是位于南侧的B组团地块。

而与新城控股有合同纠纷的是该项目的A组团地块。根据新城控股披露的公告,2015年11月29日,新城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新城创置与银丰置业签订了关于刘智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合作开发协议》,协议约定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合作开发项目地块为A组团A-1、A-2、A-3、A-4、A-5地块。

具体合作模式是:银丰置业在A组团地块经营性用地出让时,应为各宗地单独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在项目公司取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后,银丰置业配合新城创置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银丰置业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新城创置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项目公司由新城创置运营管理,银丰置业负责配合和监督。双方按照协议约定通过共同经营项目公司的方式进行合作,按照协议约定分享收益,承担风险。

同日,银丰集团向新城创置出具以新城创置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一份,银丰集团承诺对于银丰置业在《合作开发协议》项下所有义务,以及在银丰置业违约时新城创置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支出的诉讼费、公证费等全部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项目开发进程或受影响

银丰置业在2018年1月竞得《合作开发协议》中所约定合作开发的A组团地块。新城控股在公告中称,由于银丰置业未按《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就5宗地块开发设立项目公司并切实履行与新城创置的合作开发义务,构成违约,新城创置遂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讼保全,要求银丰置业继续履行。

截至目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同意诉讼保全申请并出具(2018)鲁民初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上述5宗地块,查封期3年,从查封之日起算。

“查封措施什么时候解除,这个完全视查封的申请人的情况而定,如果双方之间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和解,争议纠纷得到解决,完全有可能解除查封。”上述律师表示。

此后在2015年,银丰置业宣布以招投标方式成功中标“刘智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熟化投资人”,并于当年9月16日取得中标通知书。

周长鹏表示,冻结会随着案情的进展而变化,比如,双方有可能达成和解,就可以申请结束冻结。

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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