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非遺”身份大揭祕!

“鴻茅藥酒案”涉事醫生譚秦東取保候審了,但這個事件還遠沒有結束,圍繞鴻茅藥酒的“產品安全性存疑”“廣告宣傳多處違規”等方面,尚有許多東西需要理清。

長期以來,鴻茅藥酒對外宣傳的“非遺”身份,給鴻茅藥酒帶來了不小的便利,4月18日,北京律師殷清利申請公開鴻茅藥酒配製技藝入選非遺信息。

鴻茅藥酒“非遺”身份大揭秘!

鴻茅藥酒案

但長久以來,公眾其實混淆了鴻茅藥酒的“非遺”身份。

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有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醫藥就是非遺門類之一,是幾千年來勞動人民在生活實踐中總結出來的關於生命健康的智慧結晶,為中華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世界醫學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2006年6月,《國務院關於公佈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發佈,傳統醫藥類項目作為第九大類進入國家名錄。截至2014年12月《國務院關於公佈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發佈為止,國家級非遺項目中傳統醫藥項目共12項。與此同時,各省市、區縣的傳統醫藥“非遺”評定工作也相繼展開。

鴻茅藥酒對外宣傳的“非遺”身份便始於此: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平臺於2009年4月發佈“第二批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公示項目”名單,鴻茅藥酒釀造工藝位列其中,被列入第八項(傳統技藝),申報單位為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成為省(自治區)級非遺代表性項目。

鴻茅藥酒“非遺”身份大揭秘!

鴻茅藥酒“非遺”身份大揭秘!

鴻茅藥酒成為省(自治區)級非遺代表性項目

2014年11月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公佈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鴻茅藥酒配製技藝被列入“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位於第九類第四項,即“傳統醫藥中的中醫傳統制劑方法”中,對應申報單位為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鴻茅藥酒正式成為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

鴻茅藥酒“非遺”身份大揭秘!

鴻茅藥酒“非遺”身份大揭秘!

鴻茅藥酒正式成為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

但應當注意的是,鴻茅藥酒兩次列為非遺代表性項目名單中的都是“鴻茅藥酒配製技藝”,這個技藝也就是中國自古流傳下來的“中藥炮製技藝”中的一類,而並非鴻茅藥酒這個產品本身。

中藥炮製技藝

幾千年以來,中國不僅積累了豐富的炮製方法與技術,而且也形成了一套傳統的炮製加工工具。中藥炮製是指在中醫理論的指導下,按中醫用藥要求將中藥材加工成中藥飲片的傳統方法和技術,古時又稱"炮炙"、"修事"、"修治"。藥物經炮製後,不僅可以提高藥效、降低藥物的毒副作用,而且方便存儲,是中醫臨床用藥的必備工序。

綜上所述,國家所保護的真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我們傳承了千百年的中藥炮製技藝,它代表了中國博大精深的醫藥文化。這背後的一方一藥,一技一招的積累,是關乎生命健康的知識體系,是值得我們代代相傳的、真正意義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鴻茅藥酒目前最大的爭議,在於投機取巧的黑心商人借國家保護的“非遺”技藝之名,混淆概念、虛假宣傳,極度地誇大、誤導了由此技藝生產的產品功效。這種做法,本就違背、甚至褻瀆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所承載的偉大匠人精神,更與國家保護“非遺”的理念背道而馳。

利用祖宗代代相傳留下來的智慧和多少代匠人們凝練而出嚴謹、認真、虔誠、謙遜的為人處世之道,昧著良心投機取巧地欺騙、矇蔽大眾,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千百年的名聲不該給這樣的不良企業“背鍋”!

致力於傳播記錄非遺文化的我們,需要更努力的去為大眾科普“非遺”概念,將非遺文化用更能讓大眾理解的方式呈現出來,讓大家能真正瞭解非遺、走進非遺、愛上非遺,將中華文明的智慧發揚光大是我們接下來要更注力去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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