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2017年12月26日上午,瑞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瑞金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瑞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瑞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与以往刑事诉讼庭审不同的是,此次庭审附带了民事公益诉讼,对瑞金市各乡镇普遍存在的过度果茶开发毁坏公益林的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警示作用,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公益诉讼+生态检察”的新模式。

瑞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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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杨雄生担任公益诉讼人出庭支持公诉。

案情简要

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被告欧阳某塘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欧阳某生利用挖掘机多次在位于谢坊镇新民村松山一组的沙公窝山场(林地使用权人为欧阳某塘)开挖条带进行油茶种植,导致山上林木被毁。沙公窝山场为生态公益林。

瑞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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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沙公窝山场被开垦林地、毁坏林木56亩,毁坏树种为杉木、马尾松。

瑞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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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与瑞金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前往沙公窝山场进行现场勘察、了解详情。

庭审现场

瑞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审判长宣布开庭,向两名被告核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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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本院认为,被告人欧阳某塘、欧阳某生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分别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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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人宣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

瑞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本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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