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毕业证书、荣誉证书!青铜峡两名干部被处分

近日,青铜峡市纪委监委查处2起违反组织纪律,伪造虚假证书问题,并通报曝光。

  2.青铜峡市第四中学教师刘伏静伪造荣誉证书的问题。2006年4月,刘伏静联系制作假证人员,为其制作一个以市委、政府名义 颁发的“2005学年中,被评为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的荣誉证书,并于2017年教师职称评审中提交了该假证书,市教育局对该证书不予认可,后刘伏静便到市委办无理取闹。2018年4月,市纪委给予刘伏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伪造荣誉证书予以收缴,2018年5月,市教育局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2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化,目无组织、目无纪律,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坚持党性原则、提高党性修养,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党的组织纪律,正确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知敬畏、明纪律、懂程序、讲规矩,遵纪守法。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通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从严监督执纪高压态势,确保党员干部日常受监督、行为有约束,要加大对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宁夏纪委监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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