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蒙的雞湯有毒,為什麼大家都喜歡簡單粗暴?

大多數人評論咪蒙毒雞湯,是因為她文章裡的粗俗和暴力。

沒錯,大部分不喜歡她的也就是這種暴力溝通。

什麼是暴力溝通?

強勢、主觀意識很強(什麼事都是自己對)、犀利潑辣,還喜歡用一些低俗不上臺面的網絡語言:賤人、low逼、聖母婊……

簡直就是太粗俗了,簡直就是太武斷了,簡直就是太暴力了,恨不得一刀切了所有的人。

沒錯,人都很立體,不是一個單一刻板的平面形象。

沒有絕對的善,也沒有絕對的惡。

最近一直都在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都喜歡用暴力溝通?難道是因為專制的傳統嗎?又為什麼網上戾氣評論深得人心?不少人都對暴力評論拍手稱快,恨不得拍案驚絕,簡直說出了我的心裡話?

咪蒙的《致賤人:我憑什麼要幫你?》已經成了一個繞不過去的現象級案例了,當時可吸粉20萬啊,以及後面煽動大眾情緒的文章《致Low逼:不是我太高調,而是你玻璃心》,不少人都對此不屑一顧,甚至嗤之以鼻。

但這種現象級的“網紅”還是能揭示很多問題的。

咪蒙的雞湯有毒,為什麼大家都喜歡簡單粗暴?

1、崇尚暴力是動物的本能,是生命衝撞原始的力量。

現代文明壓制了暴力,也強加了社會規則,被評為暴力標籤是不好的事。

知乎某個網友說,“在過去,一個人在戰場上殺人被讚頌為英雄。而現在,在市場上殺人就是罪犯。”

在過去,憑藉武力就可以征服世界,比如李世明、朱元璋等草根憑藉武力還可以改變命運。而現在,在不推崇武力的時代,大家依然崇拜英雄——“精英”、“明星”、“網紅”等等。

其實,暴力只分合法與非法。更何況,還存在一種暴力美學。

2、對於你不喜歡的事情,你可以選擇接受,也可以拒絕接受。

成年後,你應該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也應該有判斷能力。

而不是別人渲染什麼,就相信什麼,就接受什麼,至少也有懷疑的能力吧。

咪蒙的雞湯有毒,為什麼大家都喜歡簡單粗暴?

春節時,我們幾個姐妹一起聊天。

我開玩笑說,“倩玉,你以後一定要嫁個有錢人。有錢的生活才好啊!”

另一個堂妹就開始批判我,“怎麼能這麼教育她呢?她如果聽進去了,對她影響多大?”

哈哈,我就直截了當,不再避諱,“她現在已經年滿18週歲了,應該有自己的分辨能力,更何況,我的這幾句話,能對她的思想帶來翻天覆地的改變嗎?”

NO!

一個人是很難改變另一個人的思想,除了她自己的頓悟。

所以,不要再把不合時宜的評論當做洪水猛獸了。

真的,沒那麼可怕。

我們已經過了耳提面命的年齡,不再懵懂無知。

王小波說過一件事,讓我很震撼。

他說,他曾經想找一些學術性的文章研究文學。可是,國內卻找不到相關書籍。

為什麼?

因為經過了重重嚴格的篩選,暴力的色情的部分已經被砍掉了。

對於一個未成年人來說,他們不應該接觸這些文學作品。

但對於一個文學家來說,他們已經有了分辨能力,而這些就變成了門檻和限制。

大家都知道,美國有電影的限制,一般把電影分成幾個級別。G:大眾級,任何人都可以觀看;PG-13:特別輔導級,建議13歲後兒童觀看;R:限制級,建議17歲以上觀看;NC-17:17歲以下(包括17歲)禁止觀看。

據我所知,也有文學作品分級標準。分級閱讀標準有從A到Z分級法,有年級體系的分級等。讀者可以自由選擇自己認為合適的分級閱讀方式。

不可能保證別人傳授的思想和知識都準確無疑,然後自己像個收納盒似的,全部收納進去,但有分辨能力和懷疑精神的人,那些毒雞湯根本就絲毫起不到作用,還可能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當然,有職業素養的人,不會刻意歪曲事實,也不會譁眾取寵。

咪蒙的雞湯有毒,為什麼大家都喜歡簡單粗暴?

3、不可否認的是,每個人心裡都有惡魔。暴力是人類惡性最普通和最常見的形式。從心理學角度講,人們內心深處藏有一種對暴力的迷戀。

在人前我們需要偽裝,在網絡上才敢大肆叫囂。

那可都是壓抑在心裡的苦悶啊,在工作中唯唯諾諾,在社會上循規蹈矩。

暴力只是一種情緒發洩的形式。

我們都知道,網上很多噴子。他們的語言像子彈一樣到處射殺,毫無釐頭,無所顧忌,也不負責任,好像只是刷一下存在感,或者發洩一下生活的憤懣。

用詞惡劣歹毒,語氣蠻橫霸道,還胡攪蠻纏的罵街。但存在即合理。

4、包容性社會應該能夠容納各種聲音。而不是專制的思想文化統治,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伏爾泰也說過,“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甚至我覺得咪蒙宣傳的女性獨立,自力更新,這些都彌足珍貴。

5、即使咪蒙走下“神壇”,依然還會有領袖取代。

這個時代缺的就是領袖。不妨看看《動物莊園》和《偶滴神啊》。人紅是非多,對於個人來講,受益的東西就有用,沒有受益的東西就沒用。

沒有一種文化可以保證讓所有人受益匪淺,也沒有一種思想可以得到所有人的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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