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城乡低保再提标实现“城乡一体”

​​ 近日,即墨区低保提标文件正式出台。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5880元(每人每月49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920元/年(每人每月660元)。经过此次提标,全区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双线合一”,低保救助“城乡一体”目标提前完成。目前,即墨区城乡低保标准已与青岛市实现并轨,全区社会救助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即墨区城乡低保再提标实现“城乡一体”

低保提标文件对城乡低保家庭中分类救助的标准也做了规定。其中,城乡低保家庭中一级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616元(218元/月/人),二级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992元(166元/月/人),三、四级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368元(114元/月/人)。城市低保中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标准等同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户每年2400元(200元/月/户),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户每年1980元(165元/月/户)。低保提标文件对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也做了同步规定,按照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1.5倍给予保障。

即墨区城乡低保再提标实现“城乡一体”

低保提标作为2018年即墨区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之一,是即墨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强机制”的要求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实现对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即墨区城乡低保再提标实现“城乡一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