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老賴”涉嫌拒執罪被立案偵查

“你不配當法官,打倒貪官”,“罵你怎麼了,我有說話自由”,“拷,你拷啊,你敢拘留我,我就敢拉你下水”……

2018年5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內,拖欠他人工資的杜某不僅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反而大吵大鬧,辱罵辦案法官。這並非是杜某第一次上演大鬧法院戲碼。

作為一家生物技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杜某因一起追索勞動報酬糾紛站上被告席後,又因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成為一名被執行人。2017年7月,西鄉塘區法院立案受理原告鄧某訴被告南寧市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一案,杜某作為法定代表人到庭參加訴訟。經審理,法院依法判決杜某所在公司支付原告鄧某勞務費共計30800元。判決生效後,因遲遲沒有履行,原告鄧某於2018年1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為規避執行,杜某所在公司搬離工商登記地址,致使執行通知書無法送達。2018年1月25日,經法院多方聯繫通知,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杜某終於到庭,法官當庭向其出示生效法律文書等相關材料。然而,到庭的杜某不僅拒不履行義務,反而將法院當成自家公司,態度囂張,對主辦法官多番辱罵,法院當場依法作出拘留15日的決定。這是杜某第一次鬨鬧法院。面對拘留決定,杜某態度有所軟化,經法官教育,最終表示願意在今年2月25日前支付全部執行款項,為公司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並當場簽署送達地址確認書。於是,法院依法解除拘留決定。

約定履行期屆滿後,杜某所在公司仍未履行義務,法院依法要求擔保人杜某履行擔保責任,代為支付執行款,並於3月8日按照其留存地址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材料。逃過一次拘留的杜某,不僅沒有吸取教訓,反而更加想方設法對抗執行。經法院多次通知,杜某拒不到庭,拖延履行義務,也沒有按期申報個人財產。5月30日,主辦法官電話通知杜某到庭,並告知如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話一出,杜某遂以侮辱性語言在電話中對法官進行人身攻擊。

5月31日下午,來到法院的杜某態度更加囂張,在辦公區域高呼“打倒貪官”等侮辱誹謗性語言,大聲質問辱罵執行人員,堅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經多次制止仍愈演愈烈,造成極惡劣的影響。

當晚八時左右,因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法院依法將杜某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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