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撞傷兒童後跳樓自殺,無力償還,孩子教育到底怎麼了!

“生命是人最寶貴的財富,無論金錢、情感還是其他任何看似貴重的事物都無法與之相提並論。”諸如此類宣揚珍愛生命的標語曾經隨處可見。但不知從何時起,人們的視野中已只剩下“構建和諧社會”和“弘揚艱苦奮鬥精神,勤奮建設小康社會。”而對於生命的尊重和熱愛彷彿也隨著標語的摘除逐漸銷聲匿跡。

17歲少年撞傷兒童後跳樓自殺,無力償還,孩子教育到底怎麼了!

近年來,青少年以命抵債的事件越發頻繁,從最初“借貸寶裸條連續自殺事件”到其後的“女孩無力償還高額網貸被監禁後跳樓自殺”,再到後來的“16歲男孩民間借貸套現消費後服藥自盡”及近期被多方封鎖消息的“男孩為還高額網貸在論壇公開叫賣自身器官”。似乎在某些孩子看來,錢才是世界上最寶貴的東西。只要能滿足自身的揮霍欲求,能痛快地清空購物車,能在親友面前虛榮的炫耀,即使事後要節衣縮食揹負鉅債甚至以生命作為籌碼,也是完全值得的。對於此類想法,在此暫不作評價;畢竟孩子們都是有健全獨立人格的正常人,想法和意志由不得他人干涉,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並付出代價也是理所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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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至於此,也許很多家長會指責筆者只站在旁觀角度指桑罵槐,對於孩子們昂首闊步奔向歧途的現狀毫無作為,也許還會有人搬出“社會沒起到監督責任”、“學校缺乏相關教育體系”等約定俗成的卸責說辭。但是,請各位家長細想:孩子無度揮霍貪慕錢財的習慣是在誰身邊養成的?隱瞞家庭經濟現狀不斷寵溺嬌慣著孩子們的人是誰?又是誰自始至終都沒有教導孩子金錢和生命的意義?答案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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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家長在養育孩子長大的同時也要前期教導的責任,讓孩子明白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同時也要提高孩子們的心理承受力和應對突發狀況的能力,告訴他們“家不只是提供溫飽住宿的地方,同時也是共同處理問題的地方。父母雖然不敢保證能替孩子承擔所有外來責任,但至少能做到分擔和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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