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罪案電影嘛,其實也沒啥新鮮的。不過劇情還是要敘述一下下的。
以文本的方式敘述本故事案件應該從這封信開始:
男主接到了一封挑釁性極強的信:
內容大致是“當你看到信,我已經把她砌成雪人了”。
因為案件的發生往往是這樣的,一旦有一個醜陋的雪人出現,就會有人被謀殺:
看見了罷,有一個女人被害。
於是男主和他的助手開始調查這個系列案件。
男主新來的女助手很聰明,很快 總結出了案情特點:
而且女助手揹包裡的一份卷宗,讓男主想起了多年以前的一個案子,那個案子和目前發生的連環案有很多相似之處。
而女助手在的總結分析之下,兇手的作案特點也似乎越來越清晰。
但是罪犯是不會,停手的,尤其是這種變態連環殺人兇手。
兩人很快又接到了人口失蹤報警,於是趕往現場,可奇怪的是,並沒有人員失蹤。
這純屬意外——兩人動作太快,比殺手快,所以~~~~
但是等兩人離開之後~~~
慘案還是發生了。
受害者特點不變:
兩位警官分析了受害人的行蹤,發現了可疑人物:從事非法墮胎生意的醫生。
並由此發現了有更大嫌疑的幕後BOSS。
可是隨著調查的深入,事情卻變得越來越複雜:
醫生死在家裡的車庫,與他在一起的女人也死了。
死亡的情景和女助手卷宗裡的人一模一樣。
於是女助手不惜使用美人計,接近大boss以試圖破案,
結果遇害~~
柳暗花明,男主從他的身邊倒是發現了蛛絲馬跡。
前妻的話似乎也大有深意~
終於,當時人對男主的敘述讓,警官大人豁然開朗~~
狐狸總會露出尾巴的~!
於是一場對決開始!
電影名字《雪人》。
很多人反映故事線索太多,情節有點跳。
初看確實如此,但是理順一下就很容明白了:
明線:連環殺人案。
暗線:
男主的婚姻,涉及前妻,以及前妻現任丈夫;
女助手的身世。她是七、八年前,遇害的私人偵探的女兒;
殺手的身世,片頭和結尾有短暫的暗示。
如此一來,情節不難理順。
而且電影對犯罪手法的描述也並非毫無新意,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但是,理順情節不意味著前述的影片的毛病不存在。其實這也是小說改編電影的通病,或者說普遍難點,或者說受限於時間原因,電影與文本表述相比的弱點所在:即文本表述可以不收地點、時間、場景的約束,比較明顯的手法如“意識流”;而電影表達,收電影語言的限制很難像意識流小說那樣“天馬行空”。
同時,收觀看方式的限制(比如小說某個情節覺得 不清晰了,可以立即翻回去補一下,而電影除非是特別吸引人,很少有人會倒回去重看,在電影院裡,就更不可能這麼做了),觀眾能夠全神貫注、記住電影所有情節幾乎很難——除非情節特別簡單。
加上人類固有影像思維和文字思維的先天差異,也就造成了文本表述與影像表述 互補性和矛盾性的共存。
這也是由小說到影視的過程中編劇和導演需要面對的矛盾和必須平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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