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間諜情報部門是什麼?宋朝間諜活動是封建社會的高峰?

在長達 320 年的宋朝統治時期,宋先後與遼、西夏、金、元等少數民族政權共存,政治鬥爭異常尖銳,民族矛盾與階級矛盾錯綜複雜,軍事鬥爭極其頻繁。

在這樣一種特殊的歷史環境下,宋與周邊各政權間的間諜活動在以前各代發展的基礎上,進入了全面發展時期,成為中古時期的一個高峰,在間諜手段、間諜水平和間諜理論等方面都有了全新的發展。

宋朝皇帝直屬的情報機關是“皇城司”。

皇城司,宋初號武德司,太平興國六年(981 年)改為皇城司。

宋朝的間諜情報部門是什麼?宋朝間諜活動是封建社會的高峰?

按《宋史·職官志》的記載:“皇城司:幹當官七人,以武功大夫以上,及內侍都知押班充,掌宮城出入之禁令。凡周廬宿衛之事,宮門啟閉之節,皆隸焉。”

根據《宋史》所載,皇城司的主要職掌應該是保衛皇城,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除去作為天子的直屬機關擔任保衛皇城的職務外,它還是一個擁有專職偵察人員,具有偵察權力的機構。

關於皇城司的探事職能,史籍中這樣記載 “皇城使在內中,最為繁劇,祖宗任為耳目之司。勾當官四員,多差親信有心力人”。“人物偽冒不法,則譏察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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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皇城司是具有探事職能的,今人的研究也證明了這一點,皇城司是“天子的耳目、爪牙,也就是作為特務偵察機關,不僅稽查官吏、軍人的非法、陰謀活動,而且有時還緝捕盜賊”,“皇城司是宋代的情報機關”。

皇城司中主管探事的是皇城司探事司,它隸屬於皇城司。職掌是派遣親事官於京師中偵探流言蜚語與圖謀不軌者,近似於便衣偵察機構。具體的探事人員稱為邏卒,即皇城司探事司親從官,也被稱為察子、親事卒、武德卒。

皇城司最初被賦予探事職能,是因為“祖宗開基之始,人心未安”,各割據政權還未蕩平,國土還未統一,天下還未太平,宋太祖 “恐有大奸陰謀無狀,所以躬自選擇左右親信之人,使之周流民間,密行伺察”。

希望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及時掌握各方動態,將各種不安因素消滅於襁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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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有效地進行偵探工作,宋太祖於乾德三年(965 年)設立了專職的情報機關:“蜀平,以參知政事呂餘慶知益州,餘用選人以輕其權,而置武德司刺守貪廉。”

這實際上就是一種防止新佔區反叛的防禦措施。史載,宋太祖“採聽明遠,每邊閫之事,纖悉必知”,這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皇城司的探事職能。 皇城司探事的內容無所不包。

《宋會要輯稿·職官》載:“皇城司每遣人伺察公事民間細務,一例以聞。”

也就是說,皇城司的探事內容已經細化到了民間的突發性瑣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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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司的探事職能有兩項很重要的組成部分,那就是對內刺探、緝捕外國間諜,阻止其刺探本國情報;對外監察本國使者、接伴使,防止其洩漏國家機密。

在對內收捕外國間諜方面,因為皇城司的活動範圍主要集中在京城一帶,所以其大部分針對的也只是活動於京城的間諜。

宋朝的京城是全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聚集了全部重要政府機構,是最接近中樞首腦的地方,具有很高的情報價值。因此,這裡也成為了各國間諜最為親昧之地。

時人感慨:“輦轂之下,豈無外國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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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元年(1040 年)正月,宋政府下詔:“募京城內外捕索元昊刺事人,獲一名者賞錢三十萬,公人仍轉兩資,百姓優與廂鎮。而知不告者,法外重誅之,其妻孥仍配廣南編管。”

同年六月又下詔:“元昊刺事人自今獲一人者,賞錢百萬,補班行;其容匿者,家長斬,妻子配流;所在失覺者,重劾其罪。”

慶曆元年(1041 年)十月詔:“令捕諜人之在京城者。”

熙寧八年(1076 年),“詔:‘外國刺事人,令都亭驛、開封府密遣人跡捕。告獲一人,賞錢千緡,仍與班行;即居停知情人能告首,原罪外亦與酬賞。’時北人泛使將至,慮有奸人竊覘中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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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宋政府所發出的詔令來看,京城一帶應該是外國間諜活動頻繁區,知制誥王存就對此表示過擔憂:“遼人覘朝中事頗詳。”

那麼,為了防止外國間諜的刺探與破壞,作為負責皇城警備的皇城司毫無疑問的要肩負起搜捕外國間諜,保護國家安全的重任。

真宗時期,皇城卒曾“告賈人有為契丹間諜者,捕系皇城司按劾”。

仁宗天聖三年(1025 年) “東上閤門使、會州刺使王遵度領皇城司,遣卒刺事。有沈吉者,告賈人張化為契丹間諜,即捕系本司獄,所連逮甚眾”。

可見,皇城司不僅擔負著刺探外國間諜的職責,還擁有直接緝捕、鞫獄的權力。

宋朝的間諜情報部門是什麼?宋朝間諜活動是封建社會的高峰?

皇城司的對外監察,主要體現在陪同外交大臣出使外國。兩宋時期,除了對外戰爭頻繁之外,國與國之間使者往來也極為頻繁,為了刺探對方的情報和監視出使大臣,防止他們洩漏本國機密,導致政治被動,皇城卒理所當然的擔負起了陪同任務。

一般大臣出使,身邊都會有皇城司的人相隨,人數為兩人。“故事,奉使契丹者,遣皇城卒二人與偕,察其舉措”。

蘇轍在其《欒城集》中也記載了此事,“臣等近奉使北朝,竊見每番人從內,各有親從官二人,充牽櫳官”。

這種政策還一直延續到了南宋。

宋高宗紹興十四年(1144 年)曾下詔:“應差生辰正旦非泛輩使並接送伴官,合差國信所指使譯語親從官,及皇城司親從官,並仰依祖宗舊法,聽審使副問答語言及見聞事件,兼覺察一行人,務於令整肅,可剳與主管往來國信所,今後遇差奉使等官,令檢坐條法指揮官報,常切遵守,毋致滅裂。”

宋朝的間諜情報部門是什麼?宋朝間諜活動是封建社會的高峰?

在這份詔書中清楚地指明瞭親從官的任務:伺察奉使使副的言行,防止他們的舉止過失和洩漏國家機密。乾道以後,則完全繞開了朝臣直接以幹辦皇城司擔任接伴金國使臣職務。

在今人的研究中,對於皇城司陪同外交大臣出使的職掌,多是持否定態度,認為這是宋朝對外軟弱退讓,以消極防禦作為國防方針的表現。同時,也說明了皇帝對於大臣的極端不信任。

這種說法有其可取之處,但是,筆者認為除去這種做法所帶來的消極影響,它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宋朝統治者強烈的情報保護意識。

宋朝的間諜情報部門是什麼?宋朝間諜活動是封建社會的高峰?

讓皇城卒與大臣共同出使或接伴,並非是某一皇帝的心血來潮,而是出於政治、軍事安全的考慮。

如遼興宗時,向宋索要關南之地,宋朝政府為此特地遣富弼使北進行交涉,並授以五書,各書所載增幣數額不同,富弼留二書於宋境雄州,只持三書前往契丹,但由於遼國事先知道了富弼持有三書的信息,因此在談判過程中,富弼“徐出一書,遼人意未厭,復出一書,至於三,遼人密探文忠篋中止有三書,遂從約”。

這裡探得富弼持有三書的人,應該是遼之接伴使。在遼方佔主動的情況下,出使的結果是宋朝歲增幣二十萬予遼國。

同宋使負有刺探對方情報的職責一樣,對方的使臣也同樣肩負著刺探情報的重任。

宋朝的間諜情報部門是什麼?宋朝間諜活動是封建社會的高峰?

《遼史》記載:“耶律虎古使宋還,言宋人必取河東,合先事以為備”,後“宋人果取太原”。

可見,大臣在出使或接伴的過程中,如果稍不謹慎,就有可能洩漏國家機密,對國家的政治、軍事行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嚴重者還可能造成無法估量的後果。

因此,為防止情報外洩而採取一些措施是很有必要的,派遣皇城卒偕同出使、接伴的目的就在於減少或避免以上情況的出現。

宋朝的間諜情報部門是什麼?宋朝間諜活動是封建社會的高峰?

兩宋時期,宋朝雖然在經濟、文化上遠遠領先於周邊民族,但在軍事上則無法與之相抗,相對於剽悍的遊牧民族來說,宋朝無疑是弱者。

作為弱勢一方,為了在與強者的對抗中,不處於被動挨打的地步,除了加強自身的實力外,還必須詳細地瞭解對方的一舉一動,提前做好必要的準備,做到有備無患。

而要達到這一目標,有兩點要求是必須做到的:一是主動進攻,獲取對方情報;二是積極防禦,保護自身機密不被竊取。

皇城司的職掌明顯的偏向於第二點要求,在刺探外國間諜的同時,嚴密監視與外界接觸緊密的官員,防止本國機密從內部洩漏,招致政治、軍事上的不利。從情報保護角度而言,皇城司的做法是無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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