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也有溫情時刻

刑事司法也有溫情時刻

“被告人代某,你對起訴書指控你入室盜竊鄰居棉衣及尼龍繩的事實及罪名是否有異議……”4月26日上午9時許,法官詢問被告人代某。當日,一場看似普通的盜竊案件的庭審卻極不平常,因為這場庭審的現場不在法院,而是在被告人的家中。

4月26日,因被告人代某患重病不便出庭,且住址遠在茂山鄉東屏村委會落水洞村,為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展現司法的人文關懷,祿勸法院刑庭法官會同祿勸檢察院檢察官驅車來到茂山鄉東屏村委會落水洞村民小組被告人代某的家中進行庭審。在被告人代某家的院子內,一場庭審正有序進行,鑑於案情較為簡單、犯罪情節較為輕微、被告人認罪態度及悔罪表現好,合議庭採納了公訴人提出的對被告人單處罰金的建議,當庭進行了宣判。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訴,並當場繳納了罰金,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近年來,祿勸法院按照《刑事訴訟法》關於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要求,注重刑事訴訟中的人文關懷,把人文關懷融入法院司法辦案中,把法庭搬進家門口,踐行司法便民,彰顯人文關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