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讀經典丨堅持背誦100天《傷寒論》346~348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346)

解析

本條論述以厥熱勝復判斷疾病之進退的方法,以及除中的辨證。

研讀經典丨堅持背誦100天《傷寒論》346~348

病從傷寒而來,開始發熱六日,隨之手足厥冷並伴下利九日,這種先熱後厥,厥多熱少的現象,說明此厥屬於陽氣衰微,陰寒內盛。陽衰陰盛,氣虛下陷,腐熟運化無權,故多伴有下利的證候,即所謂“厥反九日而利”。大凡手足厥冷而兼下利的陰寒之證,由於寒邪傷及脾胃,中焦受納、運化失職,多見食慾減退之證。而今卻能食的,故用“反”字。這恐為胃氣將絕的“除中”現象。是否屬於“除中”?可令病人吃索餅(即麵條一類的食物)以驗之。若食後不發暴熱而只見微熱,則為胃氣尚在,中氣復甦,古人說:有胃氣則生;乃是疾病轉危為安的佳兆,故曰“必愈”。說明“今反能食者”並不是除中。所謂“除中”,是胃氣敗絕的一種證候。因胃熱則能食消谷,胃寒則不能食。然而,當胃氣敗絕、虛陽欲脫之際,有時因殘燈復明,病人競可出現能食的反常現象。但進食之後,每多出現暴熱,而病人則往往隨暴熱之去而死亡。因為死於中氣的消除,故名“除中”。也有食後無暴熱而僅有微熱者,如果微熱能持續三日以上,則可預斷三日期滿的次日夜半病將獲愈。因夜半少陽之氣起,人得天陽相助,故有獲愈之機。“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這是作者的自注句,惜以說明厥熱相等,陰陽均衡,故其病當愈。如果後三日切其脈數,觀其證仍為熱不止,則為陽復太過,即“熱氣有餘”的表現。若陽熱之邪腐灼陰血,則其後必發癰膿之變。

本條以厥熱勝復反映正邪鬥爭、陽氣盛衰的狀況,並以此判斷厥陰病的進退。但臨床又當結合病人的其他臨床表現,如能食與不能食;脈數與脈遲等等加以綜合分祈,才能得出疾病進退的正確診斷。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347)

解析

本條論述傷寒脈遲下利,禁用寒涼藥物的原則,及對誤服寒藥變成“除中”的原因分析。

研讀經典丨堅持背誦100天《傷寒論》346~348

“傷寒脈遲”主太陰脾寒,必有下利,醫不用理中之法,致使拖延至六七日之久,按傳經的一般規律,當為厥陰受邪之際。厥陰虛寒之下利證而乍見陽復發熱的現象,然下利未止為陰寒之邪未解。醫者不察反以苦寒之黃芩湯徹其熱,以致更傷陽氣,使朗寒益甚中陽不足,故“腹中應冷”;脾胃腐熟運化機能失職,故“當不能食”。而今服黃芩湯後卻出現了能食的反常現象,這種反常現象乃是胃氣暴然而脫的前奏,是胃氣將絕,借谷氣自救而強食的一種反映,故屬“除中”,而必死無疑。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痺。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痺。(348)

解析

本條論述先厥後熱,陽復太過的變證。

研讀經典丨堅持背誦100天《傷寒論》346~348

傷寒先出現手足厥逆而後出現發熱的現象,是厥陰虛寒證而有陽氣來複,故雖伴見下利,亦必能自止。如陽復陰消,厥回利止,陰陽平和,其病即可告愈。但若陽復太過,熱氣有餘,則又可形成陽熱變證,並隨邪熱侵犯的部位不同,而發生不同的病證。陽熱之邪向上向外蒸迫津液外洩,則汗出;燻灼咽喉,使咽喉紅腫疼痛,則可形成喉痺;陽熱之邪向內向下,則發熱而不汗出,寒利雖可自止,卻可變為熱利,邪熱灼傷下焦陰絡,則必大便膿血。因厥陰屬肝,肝主藏血,故肝熱傷陰又每有動血之患。陽熱之邪下趨而不上擾,喉痺證則不會發生,故曰“便膿血者,其喉不痺”。

⊙溫馨提醒: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僅供中醫思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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