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后半生残毁:一张分手欠条背后的道德风波

道德聚焦 | 花季少女后半生残毁:一张分手欠条背后的道德风波

职业:律师

文 | 张国栋

2016年1月6日下午,当王霞(化名)从大夫手中接过诊断书,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年仅19岁的女儿程慧(化名)在三年之内竟先后做过5次流产手术,更可怕的是,医生断定程慧今后再次怀孕的机率极低,可能终生没机会做母亲了。这突如其来的晴天霹雳,让王霞措手不及。自己女儿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家里的乖乖女,才刚刚成年,怎么会遭遇如此不幸?而此时默不作声的女儿程慧却道出了实情。

原来在4年前,15岁的程慧初中毕业后,便离开老家宁波,去了省城杭州一家舞蹈艺术学校学习民族舞。在学校里,程慧漂亮优雅、性格温柔、学习名列前茅,凭借较好的人缘,入学一年多的时间内就成了校园里备受追捧的对象。在一次朋友的生日派对上,程慧结识“高帅富”王哲(化名),二人一见钟情。那一年,王哲大程慧10岁,刚大学毕业3年,便接手家里的生意,再加上王哲帅气的外表,很快成为圈里备受欢迎的“有为”青年。

坠入爱河的二人,感情十分要好。不久后,程慧便搬出校园,开始与王哲同居,王哲许诺会给她一个未来。王哲对程慧体贴入微,让程慧觉得自己今生遇上了白马王子,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三年的同居生活,让不谙世事的程慧先后怀孕5次,每一次人流手术都让她十分痛苦,而每一次王哲都承诺等她毕业了就结婚。2015年,程慧毕业了,而王哲没有兑现承诺,却执意要和她分手。程慧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自己默默为他付出3年,却最后什么也没得到。程慧不甘心,多次威胁说你要是敢分手,我就喝药自杀,遗书上会写是被你害的,除非你赔我50万青春损失费,否则咱俩没完!王哲也只好一直拖着程慧,找机会甩开她。

在王霞了解事情真相后,怒发冲冠,没想到自己宝贝女儿竟被这个人渣祸害了三年,让她丧失了生育能力。没过几天,王霞带着程慧与若干亲戚找到渣男王哲,现场以要让王哲断手断脚等言语威胁他写下欠条,承诺要一次性补偿程慧青春损失费50万元,并且自分手后至程慧结婚前,每月支付2000元给她,如若2016年6月份前不履行,将诉之法院。可是随后,王哲就此事报警,王霞与亲戚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而被警方立案侦查。程慧询问怎么办?

法律分析:

程慧的不幸遭遇,让每一个人都深感痛同情。造成悲剧的根源,既在于王哲的情感欺骗与不负责任,又在于程慧少不更事,防范意识的缺失,更在于家庭教育与关爱的长期缺位。

程慧的不幸,是当下很多青年男女恋爱时情感伤害的缩影。恋爱中,受伤害一方往往是女性,现实生活中,像程慧这样的情况是较多的。情人分手时,要求对方支付分手费弥补自己,以寻求心理平衡,这是一件无论在道德还是在法律上都是不容易评定的事情!

在现有法律规范下,如何认定内容涉及青春损失费的“分手欠条”(或“分手协议”)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在恋爱期间因情感纠纷而需要赔偿弱势一方青春损失费,当然这种情况也无法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内容,因为后者有明确的法律界限。

对于“分手欠条”的法律性质认定,实践中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主要认为,分手欠条性质上属于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但由于缺少真实交易关系,双方并不存在真正对价关系,所以欠条无效。第二种观点认为,分手欠条性质上属于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自愿交付财物之前可撤销赠与,即一方在支付另一方分手费前可毁约,不再支付;如果在书写欠条时,存在外界胁迫等情况,则根据合同法54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合同,被撤销后,欠条无效。第三种观点认为,分手欠条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属于道德领域,法律不能干涉。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索要分手收费成功的案例较少,绝大多数法院不支持这种主要受道德影响而非法律调整的“青春损失费”。所以,无论采取上述哪种观点,对于本案程慧来讲,王哲在被胁迫情况下所写的“欠条”是无效的。母亲王霞在维护女儿利益时,过激的行为也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不仅无法为女儿讨回公道,还让自己走入了犯罪的深渊。

如果当时王霞不主动威胁王哲写“欠条”,而是让他自愿写下“赔偿程慧因流产、护理等原因产生的医药费及相应损失费×××元”等内容,法院可能会支持这张“分手欠条”的效力。这样不仅程惠能得到补偿,而且其母亲王霞及亲戚也不会涉嫌犯罪。

法律是最低要求的道德,而更高的道德要求则存在我们每一个人心里。减少生活矛盾,避免伤害无辜,是道德的基本要求。交人先看其品性,识人须观其道德。在法律调整模糊的领域,真正裁判标准存在于我们的道德认知之中。有的时候,对事物的认知、对权益的维护,换一个视角,可能就会得到不一样的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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