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女要我房子加上她的名字,不然她就不還貸!這樣合理嗎?

我是一個房貸狗,房子首付是父母出的,房產證上是我自己的名字,我負責還房貸。最近相親了一女的,在談到房子的問題時說:如果

婚後要她幫忙還房貸,房產證上就必須加她的名字。反之,不加就不幫忙還。

相親女要我房子加上她的名字,不然她就不還貸!這樣合理嗎?

她這麼說是對的還是錯的呢?我是很糾結!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如果不加名字,這女的就貿然幫忙還房貸,萬一離婚,那就什麼都沒了。可我也覺得,我們是相親認識的,我們對各自都還沒徹底瞭解,什麼感情基礎都沒有,如果一開始就加名字,萬一才一起還了幾個月就離婚了,那我房子豈不是要拿出來分?

相親女要我房子加上她的名字,不然她就不還貸!這樣合理嗎?

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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