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一男子非法持有警用器械被抓

(通訊員 沈物博)近日,三亞市公安局崖州分局保港派出所在開展夜間巡查時,查獲1名非法攜帶警用器械男子,扣押警用手銬1副。

4月29日凌晨,保港派出所根據崖州分局的統一部署,在崖州區新村路附近開展夜間巡查工作。

凌晨2時許,民警巡查至鹽灶村路段時,發現一男子駕駛一輛兩輪男士摩托車形跡可疑,便上前依法盤查。隨後,民警在摩托車駕駛坐下發現一副警用手銬,隨即將駕駛人小孫依法傳喚回派出所進行調查。

經詢問,小孫稱其所駕駛的摩托車是問朋友邢某輝借來的,對手銬來源並不知情。於是,民警將邢某輝依法傳喚回派出所。

經詢問,邢某輝(男,16歲)如實交代了該摩托車系他本人所有,手銬是市區一男子給的,不知姓名,只知外號,目前已經無法聯繫。之後,便一直將手銬放在車內,用來玩玩並防身。

目前,三亞市公安局崖州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相關規定,依法對邢某輝處行政拘留6日處罰,因邢某輝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不執行拘留,由民警進行口頭教育;並扣押警用手銬一副。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群眾為了防身,應選擇符合法律規定的防身用品,不要隨便購買警用器材,以免觸犯國家法律。建議已非法持有警用器材的人,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上繳,如果警方收到舉報並查獲這些警用器材,持有人將面臨治安處罰乃至追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