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盼来了!老赖“限驾令”开始实施!

以往的《法律实务讲座》多次提到要对老赖车辆进行查封,很多网友认为,查封了,找不到车,难以拍卖抵债,还是执行不了。结果赢了官司赔了钱。也有网友认为,很多老赖都把自己的车过户到亲属朋友名下,申请人又没有老赖转移财产的线索,老赖还是开车潇洒,申请人干着急没有办法。心里憋屈感觉不公平不公正,老是埋怨执行人员不尽心尽力,严重影响司法权威。

终于盼来了!老赖“限驾令”开始实施!

我们《法律实务讲座》也多次建议全国尽快研究出台限制老赖驾驶机动车,才能有效的解决上述老赖转移财产的问题。不管你把车登记在谁的名下,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你不能驾驶非营运车辆。这样就可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从而对老赖进行震慑。

2018年5月17日,湖北日报刊登了一篇《十堰出台“限驾令” “老赖” 以后连车都不能开了》。原来是十堰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汽车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规定:“凡在十堰两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按通知书规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对其采取限制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措施。

终于盼来了!老赖“限驾令”开始实施!

如果被执行人违反限驾令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老赖驾驶机动车的可以进行举报并获得奖励,极大的震慑了老赖”促使积极还款。一旦老赖履行完义务,可解除限驾令。

我想,十堰中院的规定,势必能够最大程度的打击老赖,让更多的申请人执行人拿到胜诉案件获得的合法权益,说白了就是拿到真金白银。也希望全国法院都能如此,让更多的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更多的老赖遵纪守法,让更多的老赖主动诚信起来。感谢微友们的积极支持积极转发,《法律实务讲座》继续为解决执行难出谋划策,为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奋斗。你们的每一次分享都是对老赖的无情打击,促使每一个人不想做老赖,不敢做老赖和不能做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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