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盼來了!老賴“限駕令”開始實施!

以往的《法律實務講座》多次提到要對老賴車輛進行查封,很多網友認為,查封了,找不到車,難以拍賣抵債,還是執行不了。結果贏了官司賠了錢。也有網友認為,很多老賴都把自己的車過戶到親屬朋友名下,申請人又沒有老賴轉移財產的線索,老賴還是開車瀟灑,申請人乾著急沒有辦法。心裡憋屈感覺不公平不公正,老是埋怨執行人員不盡心盡力,嚴重影響司法權威。

終於盼來了!老賴“限駕令”開始實施!

我們《法律實務講座》也多次建議全國儘快研究出臺限制老賴駕駛機動車,才能有效的解決上述老賴轉移財產的問題。不管你把車登記在誰的名下,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或調解書,你不能駕駛非營運車輛。這樣就可打擊老賴的囂張氣焰,從而對老賴進行震懾。

2018年5月17日,湖北日報刊登了一篇《十堰出臺“限駕令” “老賴” 以後連車都不能開了》。原來是十堰中級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駕駛非營運小汽車的實施意見(試行)》,該意見規定:“凡在十堰兩級法院立案執行但未按通知書規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將對其採取限制駕駛非營運小型汽車措施。

終於盼來了!老賴“限駕令”開始實施!

如果被執行人違反限駕令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對於老賴駕駛機動車的可以進行舉報並獲得獎勵,極大的震懾了老賴”促使積極還款。一旦老賴履行完義務,可解除限駕令。

我想,十堰中院的規定,勢必能夠最大程度的打擊老賴,讓更多的申請人執行人拿到勝訴案件獲得的合法權益,說白了就是拿到真金白銀。也希望全國法院都能如此,讓更多的老賴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讓更多的老賴遵紀守法,讓更多的老賴主動誠信起來。感謝微友們的積極支持積極轉發,《法律實務講座》繼續為解決執行難出謀劃策,為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奮鬥。你們的每一次分享都是對老賴的無情打擊,促使每一個人不想做老賴,不敢做老賴和不能做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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