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理且饶人 有钱莫任性

2016-06-14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

得理且饶人 有钱莫任性

话说老张这天外出办事,事办的倒挺利索,但办完事却回不了家了。咋了?车被堵上了。一辆车不前不后,正好把老张的车堵得死死的,想出来?门儿都没有。一通忙活,车主半天才晃悠过来,不但一句没有道歉的话,还嫌乎老张催的急。话不投机,车主一句“你撞过去吧,老子有钱,不用你陪”,彻底把老张惹火了。一脚油门,老张真把那车给撞开了,连车门都撞掉了。那车主傻眼了,这没个几万块钱肯定修不好啊。车主认怂了,报了警。

接下来就简单了。撞车是故意行为,不属于交通事故,老张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了。老张觉得憋屈:他让我撞的啊!他允许的啊!这个老张,违法的事,他能给你免责?刑事犯罪危害的是社会秩序,不能个人“商量”着来啊。刑事责任上,虽然老张有理,虽然车主也有过错,但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事对车主也是个教训,挡了别人车虽不违法,却真不地道。虽然土豪老张不差钱,但这修车的时间、精力,别人替不了啊!

所以说啊:停车有底线,礼让是关键;遇事多冷静,心宽路才宽。

文:贺世国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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