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及完善

撫順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及完善

80年代初期,新賓響水河子公社豹子洞大隊秦傳友一家 (杜玉祥提供)

撫順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及完善

80年代初期的秦傳友(杜玉祥提供)

 初試農業生產責任制

改革面對的是以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一大二公”農業生產經營體制。1978年12月,撫順市轄的撫順縣、新賓縣、清原縣和郊區共有52個人民公社、7個鎮、2個農場,下轄907個大隊,2911個生產隊,957000多人口。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經營體制,是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實行統一計劃、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統一分配。

生產隊的生產經營活動,受高度統一的國家計劃制約,在運作中,常出現出工“一窩蜂”,幹活“大呼隆”,分配“大鍋飯”,調度“瞎指揮”的問題。

對於建立什麼形式的生產責任制,《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作了提示:可以按定額記工分,也可以按時記工分加評議,也可以在生產隊統一核算和分配前提下包工到作業組聯繫產量計算報酬,實行超產獎勵。“不許分田單幹”,除特殊情況外,“也不許包產到戶”。

1979年3月召開的撫順市第五次黨代表大會,根據黨對農村新的政策將撫順農村農業生產方針作重大調整,對農業經營體制改革作出安排。對撫順農業生產方針,由“以糧為綱”調整為“以林為主,林糧牧結合,多種經營,全面發展”。

根據撫順農村“八山一水半分田”的實際情況,宣佈宜林則林,宜糧則糧,宜牧則牧,宜藥則藥,宜果則果,地盡其力,物盡其用,人盡其才,對遼寧東部山區的撫順農村發展方向作出新的勾畫。

1979年2月,在市委部署下,三縣一區先後召開三級或四級幹部會,傳達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和關於發展農業的兩個文件,集中討論工作重點轉移和農業生產方針問題,以及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和建立農業生產責任制問題。對“文化大革命”前17年農村工作作出積極評價,為“文化大革命”中受批判的“三五一”(三統一、五固定、一獎勵)農業生產責任制平反。

同年11月22—24日,市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傳達省委召開的縣委書記會議精神,部署開展大討論,把農業搞上去。市委決定成立農業委員會以加強領導。各縣區召開各種形式會議,貫徹市委擴大會議精神,傳達省委關於《全省齊動員,為建設富庶的社會主義新農村而奮鬥》的報告,決定從1979年冬季起,動員農民連續3年利用冬春農閒時間,廣泛開展“敢不敢富、能不能富、怎樣富”的大討論,解放思想,衝破“左”的束縛。

1980年1月召開的撫順市委五屆三次全體委員(擴大)會議再次部署大討論,強調肅清極左影響,聯繫實際,積極推行以聯繫產量計算報酬為中心的各種形式生產責任制,克服平均主義,落實按勞分配政策。會議指出,只要農民群眾滿意,什麼形式責任制都行。從抓“敢不敢富”的大討論入手貫徹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貼近農民思想和生活。通過宣傳黨的政策和大討論,使農村基層幹部和農民初步明白,黨的改革開放政策就是讓農民富起來,社會主義就是大力發展生產。

隨著思想解放和大討論,全市開始探索建立各種形式農業生產責任制。清原縣、新賓縣、撫順縣和郊區,都有部分生產隊建立各種形式聯繫產量計算報酬的生產責任制。據統計,1979年上半年,全市有1237個生產隊建立不同形式聯繫產量計算報酬的生產責任制,佔農村基本核算單位的42%。到這年冬天,情況有變,只有416個生產隊還在堅持實行生產責任制,其他生產隊都放棄了。

1980年2月,撫順市委召開縣區農業書記(主任)座談會,總結經驗教訓,決定繼續肅“左”,克服“怕滑到分田單幹上去”的思想,同時抽調幹部深入基層,要求每個生產隊都要有懂政策的幹部作指導。經過發動和組織,到這年春耕時,全市約有1400個生產隊建立不同形式的農業生產責任制,佔全市農村基本核算單位一半左右。

這個時期建立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形式主要有:

(1)五定一獎(懲):定地塊、定人員、定農具、定產量、定報酬,超產受獎,減產受罰;

(2)三小一定:小組作業、小段計劃、小段包工,定額管理;

(3)以產付工(分):春天定好報酬標準,秋天農民交多少產量,生產隊付給多少工分;

(4)以產付工(分)外加超產獎:春天定出計劃指標,秋天對超產部分除按勞付酬外還要給獎勵;

(5)包工到戶、到人:先包到作業組,再由作業組包到戶、到人;

(6)多種經營專業責任制:適用於林業、副業、工業、果樹、柞蠶、藥材、積肥等生產領域;定人員、定產值、定報酬、超產獎勵;

(7)包產包值到戶:適於一家一戶經營的零散地塊、小宗經濟作物;

(8)匠人責任制:允許匠人外出打工,按規定金額上繳和記工分,超收歸己。

1979年2月到1980年春,有一半左右生產隊建立各種形式的生產責任制。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被否定和批判的責任制形式得到提倡,同時也顯示出初步效果,有些生產隊因為建立生產責任制出現喜人景象。但由於環境和認識的侷限,已經建起的生產責任制都是在生產隊“四統一”框架下運作的,農民勞動成果最終都得摺合成生產隊工分分值進行統一分配,與農民個人勞動成果沒有直接聯繫。這個時期的責任制,實質是崗位責任制,與耕地和農民個人勞動數量和質量沒有根本聯繫。一些責任制所以“黃”了,說明不符合大多數農民意願。

  再試農業生產責任制

1980年中央轉發的9月各省市區第一書記座談會紀要,除繼續倡導在生產隊“四統一”框架內實行各種生產責任制外,著重提出專業承包聯產計酬責任制和在邊遠山區、三靠隊(吃糧靠返銷、生產靠貸款、生活靠救濟)“可以實行包產到戶,也可以實行包乾到戶”,但面不宜過大。

為落實這一文件精神,市委常委會下發《關於加強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和調整農村有關政策的通知》,強調在撫順農村大力提倡“專業承包聯產計酬責任制”,認為撫順農村以林業為主的社隊佔多數,在生產隊統一經營、統一分配的前提下,按專業生產項目,可以包到組,也可以包到戶、包到勞,並以合同形式確定當年或幾年不變。

《通知》要求,對1980年以來實行的分組作業聯產計酬責任制,好的堅持下去,差的加以完善,引導向專業承包發展;對“三小一定”責任制,管理水平較高的生產隊,要搞好定額和檢查,解決小組內部平均分配問題;對長期“三靠”隊可以實行包產到戶,個別的也可以實行包乾到戶,允許有特長的匠人搞個體經營。

經過工作,到1980年底,有95%的生產隊建立了各種形式的責任制。但這個時期建立的農業生產責任制,仍不完善、不鞏固,處在不斷變動中。有些生產隊由此種形式責任制轉換成彼種形式責任制,有些生產隊是“春定、夏爛、秋不算”,有些生產隊雖定了責任制,但流於形式。

為探索深化農業經營體制改革,市委決定,市縣社三級都抽調幹部到生產隊調查研究。共有1934名幹部住進農民家裡,通過走訪、座談,瞭解農民心願。1981年7月27日,市委召開縣委書記座談會,對實行農業生產責任制的情況進行分析,研究農民對各種形式生產責任制的態度和利益取向,鼓勵各級幹部引導社員探索新的生產責任制形式。到1981年12月中旬,全市63個公社3368個基本核算單位,有2676個建立了新的不同形式的生產責任制,佔基本核算單位總數的80%左右。

這個時期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同前一個時期相比,名稱有很大變化,強調聯繫產量和“包”字,但同時又強調“統”。在體現按勞分配原則方面,沒發生實質性變化,因為在統一經營、統一分配前提下,農民的勞動成果仍須通過統一分配的環節加以轉換。因而各種形式的生產責任制很不鞏固。

  農民認可的農業生產責任制

市委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於1981年12月下發《關於實行生產責任制有關政策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就實行包產到戶、包乾到戶責任制提出政策規定,主要是對耕地的承包管理與使用,牲畜飼養使役與管理,機械設備管理與使用,債權債務處理,多種經營項目不準分掉等作了明確規定。這在農業經營體制改革中,首次涉及耕地及其承包問題,在政策上是個很大突破。各級幹部指導各生產隊將好的和差的土地適當搭配,按人口或按人勞比例相結合的辦法,通過合同的形式,把土地承包給農戶進行經營。

1982年2月,市委召開公社黨委書記會議,就搞“雙包”是不是“社會主義性質的生產責任制形式”問題進行討論,同時市委利用各種會議、文件深入解決“左”的認識問題,使幹部和農民在一些問題上達成共識:土地承包經營以後,土地的所有權仍歸生產隊集體所有,承包戶只取得使用權;承包戶的生產經營仍受國家計劃指導;在分配上更好地體現了按勞分配原則,農民獲得了更多的經營自主權。市委還和有關部門推廣了新賓縣響水河子公社豹子洞四隊包乾到戶的經驗和榆樹公社、旺清門公社、草市公社、南山城公社、李家公社、會元公社263個生產隊實行包產到戶、包乾到戶的經驗,推動了農業經營體制改革迅速、深入發展。

到1983年2月,在全市3462個生產隊中,有3266個生產隊實行大包乾生產責任制,即家庭聯產承包生產責任制,佔生產隊總數的94.3%。到1983年底,全市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生產責任制的生產隊達到97%。

家庭聯產承包生產責任制主要特點:一是實行土地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由承包產量變為承包土地;二是真正落實按勞分配原則,農民勞動成果“交足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剩下歸自己”,農民說“這種辦法好,直來直去不拐彎”;三是農民在勞動、經營方面獲得更多的自主權;四是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五是為生產隊建立“雙層”經營體制打下基礎。

1983年8月,撫順農村撤銷人民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小隊,建立鄉政府、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使家庭聯產承包生產責任制從體制上得到支持。此後,市委繼續抓農村家庭聯產承包生產責任制的鞏固、發展和完善。主要是對少數承包戶因地塊劃分不合理和其他因素變動,與農民協商進行調整,將承包責任制推向其他領域,如林牧副漁商和鄉鎮企業以及小流域開發等。對重要農產品取銷統購統銷,實行定購議銷,提高部分農副產品價格以及開放農貿市場等。建立和發展家庭分散經營和集體經營相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正確處理包與統的關係。

為鼓勵農民增加投入,保養土地,破除怕“變”的思想,市委根據中央1984年1號文件精神宣佈:“延長土地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那些生產週期長的開發項目,承包期應更長一些。”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的指示,1994年7月6日,市委常委(擴大)會議指出:“將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以調動農民對土地投入的積極性。”連續給農民吃“定心丸”。

全面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生產責任制,使農村勞動力得到進一步解放,為發展多種經營、專業化生產、小流域開發、引進先進農業技術和再造山上撫順,提供了巨大勞動空間和勞動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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