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農村這三種房子需儘快處理

2018年年底將全面完成土地確權的總體目標,屆時咱農民朋友也就可以領取到土地確權證書,然後再辦理房屋產權證書。

現在,農村有一種說法,即能辦理房產證的房子一定要儘快辦理,如果過了2018年,想要再確權辦理房屋產權證就已經比較難了。

2018年農村這三種房子需儘快處理

下面的三各問題?一定要注意一下。

第一:戶口不在農村,卻在農村買了房子

在此之前國家對農村土地的管理並不是十分嚴格,一些城裡人很多年前就在農村買了房子,那麼這種類型的房子還可不可以再居住呢?顯然是可以的,畢竟是人家花了錢的。不過,如果房子一旦倒塌,就不能重新翻建了,房屋所佔的宅基地也將會被集體無償收回。所以,如果你的戶口不在農村集體,但你卻在這個集體之內有房屋產權,那麼就需要儘快的處理這個問題,以免到後來房子得不到,佔用的宅基地也被收回了。

第二:房屋沒有建設在宅基地上

第二個問題是目前農村普遍存在的一項問題,不少農戶在缺乏宅基地的情況下,就在自己的耕地或者預留地上建造了房子。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房子的結構也不是十分合理,手續也不齊全。村集體對這種現象的管理也是比較疏鬆的,並不嚴格,有的農戶在建房之初甚至還給村幹部送了禮。但是,到了2018年之後,這些建造的房子就需要把相關的手續補齊了,否則就會有被拆除的可能性了。

2018年農村這三種房子需儘快處理

第三:一戶人家在村內卻擁有多套住宅

有的農戶覺得自家的老房子破舊了,就在別處建造了新房子,老的房子也一直處於閒置的狀態,這就導致了不少農戶出現了一戶多宅的現象。據悉,這種情況在農村也是比較常見的,不過,按照我國的相關規定,一戶農民只允許擁有一處住宅。因此,在年底之前,農戶就需要想辦法把多餘的房子處理了,否則,一旦被追查起來的話,一戶多宅是肯定會被受懲罰的。

2018年農村這三種房子需儘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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