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不起”的電動車(一)

這篇開始,不只要說一下新能源汽車,而是整個電動車類上路都會存在的普遍問題。

作為一個沒工作兩年的社會新鮮人,再加上公司路程離我家並不遠,所以我上下班都是騎電動車的,兩輪電動車。

我在騎電動車上也算“老司機”了,從高中第一天報道騎到現在。

不過電動車的相關法規我這個“老司機”也只是略懂一二。不知大家對一些相關法規是否也瞭解呢?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雖然有國家法規明令規定了電動車相關的交通安全條例,但真正又有多少人知道這條法規或者注意過呢?大概仍然會有很多人覺得“自己家注意就行,不就是個電動車嘛,闖個紅燈什麼的沒事”。可是電動車也不是什麼安全牌,該出事故就出事故一樣也不會少,一個不注意可能搭上的就是一身傷甚至整條性命。

“惹不起”的電動車(一)

車展的電動車試駕準備上路(圖文無關)

車展的電動車試駕準備上路(圖文無關)

而且這單單不是電動車駕駛者一方的道路安全意識淡薄問題,另一方面,有關部門的監管和教育不全面、不到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是側面助長了電動車駕駛者違反條例不注意安全的僥倖心理。

不過我們也能看到某些交通道路管理的努力。對部分違反交通的電動車駕駛員的處理也是更加多樣化,也具有更多的教育性。比如罰抄交通法規,做一段時間的交通協管員等等。

總之,電動車上路,宜疏不宜堵,再加上電動汽車如今的大發展趨勢,完善相關交通法規、管理監察,同時提高電動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交通法規知識。

“惹不起”的電動車(一)

新能源汽車連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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