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出臺“限薪令” 這一天是來的太早還是太晚?

五一剛回來,很多朋友恐怕是迷迷糊糊中回到了各自的工作崗位上。但是5月第一個工作日,就從中國足球圈傳出了一條重磅新聞,被傳了很長時間的限薪令和工資帽真的來了。

足協出臺“限薪令” 這一天是來的太早還是太晚?

上週,中國足協召開的中超、中甲俱樂部財務工作會議上,重點研究和建議了俱樂部財務健康體系。其中如何控制球員薪酬的支出,成為了會議的重點內容。按照會議研究的計劃,到2021年,所有一線隊球員薪酬加起來不能超過俱樂部總收入的75%。

為什麼中國足協要出臺史上最強“限薪令”?因為中超已經給外界留下了人傻錢多的壞印象,不光大牌外援和大牌外教來到中國的收入是個天文數字,我們的本土球員,他們的薪水、簽字費、轉會費同樣是天價。目前中國足球轉會市場的內援標王價是1.8億,至於簽字費嘛,某國腳傳說中的8000W簽字費就不提了,今年冬天某U23球員的簽字費都已經達到了3000W;年薪嘛,有些U23球員的年薪已經稅後過千萬了,部分當紅國腳的稅後年薪更是直奔2000W去。

足協出臺“限薪令” 這一天是來的太早還是太晚?

我們的球員應該拿這麼多錢麼?或者說他們值那麼多錢麼?至少我個人認為,他們真的不值。特別是有一些壓根沒踢過幾場職業聯賽的U23球員,因為前些年我國青訓發展的畸形,受到政策保護得到了穩定出場時間後,他們拿到了數百萬、上千萬的年薪。當中國足球的青訓政策變成生財之道時,這樣的燒錢力度理應得到控制。

去年夏天,足協出臺了引援調節費制度,即內援轉會費不超過2000W人民幣,外援轉會費不超過4500W人民幣。該政策出臺後,我們的聯賽燒錢熱度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仍然有不少俱樂部,在轉會市場想著各種辦法去規避調節費,很多實際轉會費超過1個億的國內球員,到了足協統一標價2000W時,或許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限薪令的出臺。

足協出臺“限薪令” 這一天是來的太早還是太晚?

此前足協的計劃是想在短時間內,強行把國內球員的年薪限制在800W人民幣以內。但是經過調研,發現很多國腳都跟俱樂部有一份大合同,因此足協想短時間把球員年薪限制在800W以內的設想可行性不大。因此當足協提出將各隊的薪金總和定格為球隊收入的75%,或許是相對比較合理,更容易讓大家接受的規定。

當然考慮到過去中國足壇有過太多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因此這一次足協對出臺的規定,也進行了深入的細化。比如說在薪資監管上明確了範圍,包括工資、獎金、津貼、簽字費等所有與人工成本相關的支出;而俱樂部的收入也被限定為8塊:包括1、門票;2、贊助和廣告,以及其中對集團實體及其他關聯方收入;3、轉播權;4、參賽費;5、特許商品銷售;6、賽事獎金及津貼;7、球員租借;8、其它收益。

看起來8項收入以及薪金支出所涵蓋的範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規避各俱樂部用某些不透明的灰色收入抬高工資帽的行為。但是足協出臺的8項收入規定中的“其它收益”,到底應該怎麼界定,這裡面學問可就大了。何況就算各俱樂部不在“其它收益”上做文章,他們就沒有辦法規避“工資帽”麼?至少我不這麼認為。

足協出臺“限薪令” 這一天是來的太早還是太晚?

前些年中國足協不是沒有出過限薪令,但最後的結果就成了聯賽“陰陽合同”氾濫。雖然現如今我們的聯賽、俱樂部要比前些年正規多了,或許大多數俱樂部不會再玩陰陽合同;那是否會造成球員薪資兩極分化的情況再次出現?比如說有些國腳仍然拿著千萬年薪,而很多球隊的年輕球員則回到5年前那種3000塊錢一個月,來平衡工資帽?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限薪”的出發點是好的,特別是看到恆大在2017年套現保利尼奧爆賺一筆後,年度財報還虧損近10個億的現狀時,止損對於我們的俱樂部來說確實刻不容緩。只是隨著“引援調解費”、“限薪令”相繼出臺,恐怕在未來,也會導致我們的聯賽對於大牌外援的吸引力下降。畢竟來到中超的大牌外援,大多都是奔著高薪來的。可是一旦開始限薪,中超各俱樂部又有何德何能去吸引大牌外援加盟呢?

足協出臺“限薪令” 這一天是來的太早還是太晚?

沒錢,"特思鄉”怎麼可能變成"特斯尼”?

而從整個聯賽的格局來說,像恆大這種買買買迅速建立起的霸主,以及華夏、權健這種高投入迅速組建豪華戰艦的現象,恐怕在未來也不會再有的。畢竟在這麼一個限薪+限制工資帽的制度下,就算俱樂部再怎麼願意花錢,他們也沒有空間花錢啊。

所以在某種程度上,足協出臺的這些政策,確實可以幫助我們的俱樂部止損;只是這樣的政策,在短時間同樣是一柄雙刃劍,他同樣有可能讓聯賽的精彩程度受損。為了讓俱樂部運營狀況好轉,而付出犧牲聯賽精彩性的代價真的值麼?在這麼個中國足球開始回暖的時間點,出臺這樣的政策真的合適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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