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这份文件刷屏!3000多万人工资将受影响!

5月2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全国数量庞大的国企员工来说,昨天的这份文件将对他们的工资收入产生巨大的影响。

昨天,这份文件刷屏!3000多万人工资将受影响!

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13年年末,全国共有约3698.4万国企职工。这近4000万的职工队伍中,有多少能拿到外界羡慕的高工资,又有哪些的工资水平不如预期?他们是否能够保证每年加薪?如果工资水平低于平均线,那该如何保证他们的工资获得上涨?

从《意见》全文来看,涉及到对现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管理方式的不少改变,包括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在一些国企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等。

劳动生产率决定工资

什么是“工资总额”?对此,《意见》解释称,这里所说的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也就是说,目前国企员工的绝大部分收入,都被包含在这个“工资总额”中了。

而未来,工资总额将如何产生呢?

《意见》对于如何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指出,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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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如何判断经济效益取得增长,《意见》明确称,不同类别企业所参考的指标不同。

例如,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应主要选取利润总额(或净利润)、经济增加值、净资产收益率等反映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指标;而对于文化类国有企业,应同时选取反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指标。

有人会问:如果所在行业效益整体不景气,员工干得再卖力也无济于事,这样的情况下国企员工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也就是说,如果国企职工的确非常尽职尽责足量或者超量完成工作,即使企业效益出现下降,工资总额的设定还是会考虑到这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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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于一些本身工资水平就比较低的国有企业,《意见》也明确: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明显低于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即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当年工资总额可适当少降。

工资调整向一线和高技能人才倾斜

工资总额一旦形成,如何确保这笔资金能够在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基础上分配到每一名国企员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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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并结合企业经济效益,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加强全员绩效考核,使职工工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切实做到能增能减。

当前,国企一线职工工资普遍不高。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5月发布的2016年分登记注册类型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显示,当年国企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等处在一线岗位的国企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65991、50235、64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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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这三类人员的工资都达不到平均线。此外,他们的工资均不及管理人员年薪的50%。可以预见的是,未来这样工资悬殊的状况将出现根本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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