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高额车费不成
的哥把乘客撵下车
视频中,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在哈站北广场拉乘一位要去经纬十二道街的外地女乘客。途中,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索要高额车费不成后,停车打开车门要求乘客下车,并叫嚣:“我自己定的价,一公里也40 元,就不拉你,下车!”
刘某某
事发后,哈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由于视频中并未明确显示车牌号和驾驶员信息,执法人员与公安机关反复查看视频,调取大量事发路段监控、出租车车载GPS 轨迹,终于锁定该车车号,找到了驾驶员刘某某。
经调查后最终确认,刘某某就是视频中的出租车驾驶员,同时,他也是该出租车的个体经营者。
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吊销车辆经营权证
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鉴于刘某某“拒绝租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行为故意性明显、性质恶劣,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款:“驾驶员营运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收回违法行为涉及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吊销其《出租汽车经营权证》。”
刘某某
同时,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出现服务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21 日
哈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
向刘某某正式下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
出租车行业,
代表了一个城市的形象,
希望出租车司机,
都能规范自己的言行,
不再出现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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