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考核不過須“回爐”

網約車司機考核不過須“回爐”

昨日上午,交通部召開例行發佈會,公佈了《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兩份文件。據瞭解,網約車駕駛員服務標準也將納入出租車服務質量考核體系。出租車(包括網約車)駕駛員在考核週期內得分低於3分的,要“回爐”接受培訓,而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出租汽車企業還需要分別建立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檔案。

網約車將納入出租車服務考核體系

在交通運輸部5月份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新修訂的《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簡稱《辦法》)正式對外公佈。據瞭解,考核週期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指標設置上包含扣分項與加分項,網約車平臺企業不按規定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不安裝衛星定位設置,網約車駕駛員無證運營、故意繞道等情況均為扣分項。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王繡春表示,《辦法》將網約車新業態納入考核,明確網約車和巡遊車,均須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指標設置上,既考慮了網約車和巡遊車的共性要求,促進新老業態良性競爭、逐步融合發展;又根據網約車獨有的經營服務特徵,量身定製設置了數據接入、運營服務信息公開等指標。

其中,網約車平臺公司的考核基準分為1000分,共設置企業管理、信息數據、安全運營、運營服務、社會責任和加分項目等6類共19個項目的考核指標。

而網約車駕駛員考核基準分為20分,在考核週期內得分低於3分的,須按要求接受培訓。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出租汽車企業分別建立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檔案。

嚴查以順風車名義開展非法運營行為

“出租汽車行業改革中,無論新老進入者,依法合規經營都是前提,任何企業都不能觸及擾亂市場秩序、維護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的底線。”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表示,前一段時間交通運輸部連續發了9篇針對網約車行業亂象的文章,近一段時間正抓緊制定出臺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下一階段將採取一系列的監管措施。

吳春耕還表示,對於規範網約車行業問題,交通部希望有關各方給予積極配合,共同探索建立政府、企業、從業人員、乘客及行業協會共同參與的多方協同治理機制,特別是強化行業信用體系,規範網約車行業健康發展,不斷提升行業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針對社會關注的“順風車”亂象,交通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王繡春表示,各地還應加強打擊以“順風車”或“小客車合乘之名”行非法運營之實的網約車行業違法行為。

 ■ 焦點

  1 如何考核網約車駕駛員?

  駕駛員無證運營、轉借車輛將一次扣滿20分

根據新修訂的《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網約車駕駛與巡遊出租車駕駛員一樣,都需要接受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據悉,網約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實行基準分值為20分的計分制,並根據考核分數為駕駛員設定了AAA級、AA級、A級、B級4個信譽等級。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駕駛員考核週期內綜合得分情況評定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並提供查詢服務。

按照《辦法》要求,在考核週期內得分低於3分的,須按要求接受培訓。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出租汽車企業分別建立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檔案。

除了扣分項以外,新修訂的標準中,還增設了“加分項”,加分分值最高為10分。義務服務、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等行為都將會被加上1到10分的信譽分。

 2 如何規範網約車管理?

  各地須加強事前准入把關、平臺應落實承運人主體責任

針對近期發生的幾起網約車乘客惡性傷害事件,交通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王繡春表示,交通部一直密切關注著網約車的運營安全問題,也曾多次強調網約車領域不是法外之地。為了切實加強乘客安全保障,各方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密切合作:

一是加強事前准入把關。有關各方和企業應該嚴格落實准入制度,尤其是加強對駕駛員的駕駛經歷、交通責任事故、暴力犯罪記錄等背景情況核查,防止不合規的企業、車輛和人員進入行業,守住安全底線;

二是落實網約車平臺公司的承運人主體責任。平臺公司應該組織駕駛員開展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培訓。網約車平臺公司還應發揮技術優勢,保證接入的車輛和駕駛員取得合法營運資質,並通過衛星定位和人臉識別等科技手段保證線上線下車輛和駕駛員一致,加強營運中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平臺公司應該對車輛長時間停留和軟件註銷等特殊情況進行重點監管;

三是各方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各地監管部門應該加強對網約車行業的監督力度,完善網約車平臺和駕駛人信用體系。

■ 相關新聞

  強行上地鐵等9類行為將入黑名單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王繡春介紹,《規定》從運營基礎要求、運營服務、安全支持保障、應急處置等方面,明確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政策措施。

為保障軌道交通運營安全,《規定》明確禁止了9類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包括禁止強行上下車,禁止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臺門等,禁止在車站出入口5米範圍內停放車輛,禁止在地面或者高架線路兩側各100米範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

針對乘客在軌道交通內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規定》顯示,將建立城市軌道交通重點崗位從業人員不良記錄和乘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庫,並按照規定將有關信用信息及時納入交通運輸和相關統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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