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蒙阴县旧寨乡莲汪崖社区党总支原书记、莲汪崖村原负责人张玉任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莲汪崖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31304元、挪用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专项资金33000元分别用于村集体支出,对此,张玉任负有主要责任。2014年至2015年,张玉任利用担任莲汪崖村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之便,累计挪用协会资金35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2018年2月,蒙阴县纪委给予张玉任开除党籍处分。

莒南县文疃镇永兴社区党总支委员、社区主任、上大兰沟村党支部书记张传存违规操作扶贫招投标项目问题。2016年6月,上大兰沟村扶贫项目在招投标时,张传存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更改招投标的报名条件,使不符合条件的莒南县光阳园林苗木专业合作社中标。之后,该专业合作社将项目转包给张传存。2018年3月,莒南县纪委给予张传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邑县郑城镇祥和村原“两委”委员兼谢家沟自然村原负责人张学忠违规收取贫困户新农合参合费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张学忠为完成本村新农合参合费任务,违规向应免除参合费的贫困户收取参合费6200元。另外,张学忠还私自保管本村2个低保户存折,将低保金匀给本村其他村民。2018年4月,平邑县纪委给予张学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郯城县李庄镇小塘村党支部书记魏本福社会保障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6月,郯城县民政局集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核查工作。魏本福作为小塘村党支部书记,明知其岳父陈某某不应再享受低保待遇,故意隐瞒与其关系,致使陈某某一直享受低保待遇。2017年10月,该问题被市委巡察发现后才取消陈某某低保待遇。2018年1月,郯城县纪委给予魏本福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低保款。

以上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教训深刻、发人深省。村“两委”成员尤其村党支部书记,是带领广大基层群众脱贫致富的领路人,理应发挥“领头雁”作用。但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仍有个别基层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弄虚作假向扶贫“奶酪”伸手,成为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的障碍,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把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盯住扶贫中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正风肃纪、反贪惩恶。要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坚持把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扶贫资金,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让党中央的好政策真正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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