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榮獲國家督查激勵項數全國第三

據瞭解,2017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組織開展了第一次督查激勵工作,我省獲得督查激勵項數在全國各省(區、市)中名列前茅。今年4月,組織開展了第二次督查激勵工作,相應採取24項獎勵支持措施。我省共獲得24督查激勵中的12項,獲得項數位居全國第3,其中,省級獲得4項,合肥、宿州、滁州、宣城等4個市和肥東、當塗、霍山、東至、寧國、天長等6個縣(市)獲得8項。

從省級層面看,我省財政管理、水利建設、扶貧開發、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成效突出,被國務院督查激勵。其中,財政管理、水利建設、扶貧開發工作連續2年被督查激勵。財政管理工作獲得國家獎勵資金1.1億元,比去年增加2000萬元;水利建設工作獲得國家增加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1000萬元;扶貧開發工作考核成績由去年的全國第6名上升至今年的第3名、獲得獎勵資金5.1億元。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是今年新增獲獎項目,國家將在以工代賑資金安排上對我省予以傾斜支持。

2017年2月,參照國務院辦公廳做法,經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出臺29項激勵措施,決定從2017年起,根據每年國務院和省政府大督查、日常督查情況,對落實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幹、取得明顯成效的地方採取相應措施予以激勵支持。2017年5月,開展了第一次督查激勵,對16個設區市、48個縣(市、區)進行獎勵支持。今年4月,組織開展了第二次督查激勵工作,15個設區市、53個縣(市、區)獲得激勵支持。(汪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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