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玻璃无标识孩子撞破头,店方竟说给400元消费券算补偿

今年4月21日晚,汪女士在南京金奥国际购物中心的海心阁海鲜茶餐厅就餐时,8岁的儿子小贝不慎撞到餐厅玻璃墙上,当场流血不止,额头缝了10针。这家餐厅的玻璃墙没有明显的警示标识,汪女士认为,饭店方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并向消费者道歉。但后期维权时店方的态度和言行,让她非常气愤。

【事件还原】

孩子送医时,饭店拿出抵用券并承诺协商解决

饭店玻璃无标识孩子撞破头,店方竟说给400元消费券算补偿

小贝额头缝针的伤口(家长供图)

事后饭店改口“孩子自己撞的和饭店没有任何关系”

汪女士等了几天,也没有接到饭店方的电话。在4月26日时,汪女士忍不住给吴经理打了电话,没想到对方态度突然转变了。“她认为,是孩子自己撞上去的,跟饭店没有任何关系。”第二天,孩子的父亲又给吴经理打了电话,对方的态度依旧没有变化。

【再访现场】

店家呛声“撞到墙了就要怪墙了?”

饭店玻璃无标识孩子撞破头,店方竟说给400元消费券算补偿

汪女士在事发饭店与金奥方交涉

负责人来电“给了400元抵用券相当于已经处理完了”

在金奥工作人员的要求下,吴经理与饭店负责人取得联系。随后,汪女士接到一名自称是饭店负责人吴总的电话。电话中,这名吴总说,有什么诉求都好谈,没有必要来饭店里拍照、录音。面对汪女士提出此前几次联系店家协商都遭到冷遇,吴总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提出事发当时给了400元抵用券,就是双方达成的解决方案,相当于已经处理完了。

电话中,吴总向汪女士表示,汪女士如果就孩子的医药费方面赔偿方面有要求,可以直接“报价”,没有必要来饭店里拍照、录音。如果已经走法律程序,“请立即离开我们的餐厅”。自始至终,吴总都没有表示道歉和问候孩子情况。

餐厅玻璃墙外至今仍未设置警示或隔离标识

饭店玻璃无标识孩子撞破头,店方竟说给400元消费券算补偿

距事发大半月的5月10日,饭店仍然没有在玻璃上贴出警示条

饭店玻璃无标识孩子撞破头,店方竟说给400元消费券算补偿

作为对比,与饭店同层的其他商铺都有在玻璃上贴警示条

【各方观点】

消协点评:店方“和自己无关”的说法不成立

“正如汪女士所认为的,家长一方和饭店一方都有责任,只是哪一方负主责、哪一方负次责的问题。对于饭店来说,从里面撞到玻璃和从外面撞到,都是在经营场所范围内。因此饭店经理所说的‘和自己毫无关系’是不能成立的。”张弛补充解释说,如果其中一方始终持有消极回避态度,那么协商就很难进行。此时,消费者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司法部门将通过专业方法鉴定各方责任。

律师解析:饭店承担主责,商场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另一方面,事发时,小贝尚未成年,汪女士作为小贝的监护人,应当对小贝履行监护职责。但事发时,汪女士在餐厅内聊天,放任小贝在购物中心中庭玩耍,并招呼小贝自行进入餐厅,导致事故的发生,汪女士存在一定的过错,也应对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在整个事件中,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应当由店家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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