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环保局敲诈企业12万 嫌疑人被判刑!

事情要从去年说起。2017年7月的一天,永康某厂的江老板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说:“我叫徐辉,是环保局安排来调查的,我去你厂里发现有很多问题。”

第二天上午,江老板再次接到了“徐辉”的电话,并被告知在某宾馆碰面。“徐辉”见到江老板后,告诉了江老板一些环保检查的事。

当时正是中央严抓涉污企业的时候,环保问题也触碰到了江老板的敏感神经,他生怕自己不小心“触线”,于是让“徐辉”多多关照,“徐辉”爽快答应。

其实,这名自称叫“徐辉”的环保局工作人员正是无业游民金某。金某平时好吃懒做,便想打着“环保局工作人员”的幌子行诈骗之实,骗取不义之财。他轻而易举地从江老板那骗得10000元后,故技重施,又从建材厂田老板、五金制品厂陈老板、工具公司吕老板等6人处以辛苦费、好处费或者借钱为由共骗取人民币99500元。

不义之财获取之易让金某尝到了“甜头”,他甚至利用视频、照片拍摄企业污染情况或举报企业来威胁企业老板。

除了杨女士,受到金某威胁而被敲诈勒索的还有门厂胡老板、铸造厂孙老板、铝制品厂黄老板等6人,共计被敲诈人民币26000元。

永康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9500元、5人次以上,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威胁、要挟手段,强行索取,共计人民币2600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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