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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上午,日照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日照市民政局介紹了日照民生綜合保險的相關情況,

實現政府小投入保障大民生,有效解決“因災致貧”的問題。

民生綜合保險自今年5月12日開始。保障範圍包括自然災害及居民家庭等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家庭房屋財產損失兩方面,救助責任限額從6萬元到60萬元不等。

民生綜合保險制度覆蓋全市可能發生的各類自然災害風險,兼顧部分居家意外事故風險,將所有居民納入災害事故保障範圍,政府為每人投入幾元錢,居民即可享受高賠付的保險保障。實現政府小投入保障大民生,有效解決“因災致貧”的問題。

保險事故發生後,居民應第一時間撥打報案電話8012349至市民生綜合保險調處中心。案件處理服務流程主要包括撥打報案電話、查勘定損、救助金劃撥、案件複核四個環節。救助金在2000元以下的當日賠付,2000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2個工作日內賠付,50萬元以上的4個工作日內賠付。開展民生綜合保險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貫徹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重點部署。充分發揮民生綜合保險惠民功效,不僅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還能進一步擴大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為建設美麗富饒、生態宜居、充滿活力的現代化海濱城市提供堅實保障。

新聞多一點:民生綜合保險保障對象

災害事故發生時處於我市行政區域範圍內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搶險救災人員和臨時來我市出差、旅遊、務工及其他流動人口),及我市行政區域內常住居民的家庭財產。

民生綜合保險保障範圍包括自然災害及居民家庭等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家庭房屋財產損失兩方面。

1.主要包括暴風、暴雨、洪澇、乾旱、龍捲風、颱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災、地震、雷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居民人身傷亡及家庭財產損失。

2.居家期間發生火災、爆炸、飛行物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煤氣(液化氣、天然氣)中毒、觸電、溺水等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和家庭財產損失。

3.地下儲物空間氣體中毒、意外墜井導致的人身傷亡。

4.政府緊急處置火災、爆炸、毒氣洩漏、擁擠踩踏、陸路和海路交通等較大及以上突發事故和公共衛生事件啟動的應急救助。

5.見義勇為行為造成的人身傷亡,參與搶險救災人員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出現的人身傷亡。

6.旱災導致飲水困難等其他約定的範圍。

民生綜合保險救助標準自然災害及居民家庭等意外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每人救助責任限額 12 萬元,每人醫療費用救助責任限額6萬元;

見義勇為行為導致人身傷亡,每人救助責任限額15萬元,每人醫療費用責任限額6萬元;

搶險救災人員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出現的人身傷亡,每人救助責任限額20萬元,每人醫療費用救助責任限額10萬元;

因見義勇為或搶險救災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每人救助責任限額12萬元;造成家庭房屋財產損失的,每戶救助責任限額6萬元;

政府緊急處置的較大及以上突發事故,每次事故救助責任限額300萬元;旱災飲水困難,每人每月救助責任限額60元,最長不超過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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