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酒家合并 员工称10年工龄被清零

闫先生称,他今年54岁,在广州市员村荔枝楼酒家负责后勤管理兼美工工作。2006年12月入职至今,因家中缘故休整过一年半后,他的工龄至今已有10年,每月工资3000多元。

今年3月23日,闫荣魁所在的荔枝楼酒家与东璟酒家合并,改名为“东璟荔枝楼酒家”,以荔枝楼为班底人马。闫荣魁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更改了法人代表,还被经理要求重新签劳动合同,工龄则从签订新劳动合同开始。不同意的员工,要么走人,要么找原公司“出粮”。

闫荣魁还称,他起初入职签的劳动合同只有一份,由公司经理保管。原个人档案和劳动合同等资料因经理搬家而丢失,个人没有保存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

“我也是荔枝楼酒家的老员工,并不存在工龄清零的事情。如果真的清零了,我也不想干。”该酒楼经理周先生否认闫先生的说法。谈及工资调整情况时,他表示来到东璟荔枝楼酒家后,用新的考核标准,职工工资都有所调整,根据个人能力、绩效发放工资,如今,考核标准仍在修正。

广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王晓南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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