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重大医疗事故引发的法律思考

最近参与处理了一起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纠纷,患者入院时血压偏高,仅治疗两天就实施手术,手术过程中患者因血压高导致脑出血形成脑疝,转院三天后抢救无效死亡。患者众多亲属找到了我,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因为这个患者是一位参加过抗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复原后没有向国家伸过手,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是典型的任劳任怨的农民,可以说一生的一切都奉献给了家人,对于他的离世家属和邻居感觉很悲痛,纷纷表示要把遗体放到医院大门口去。

我首先安抚了患者家属,手术中出现意外属于正常的医疗风险,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医院,我们不能仅凭疑点就埋怨医院,必须依靠证据来定性。虽然我代理成功很多医疗事故纠纷,不敢说你这个案子也能发现问题,如果没有医疗过错咱们就必须尊重事实,就是闹上天也没有用。随后要来病历仔细翻阅,发现《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单》中的血压 “140/90”竟然是涂改形成,这就是明目张胆得篡改病历。为什么要改这个测量值?我立即咨询了北京的医学专家,原来手术前血压水平是否可以适应手术麻醉方案是由麻醉师评估,而且国家指导血压标准最高就是140/90。说到这里才明白,必然是术前血压值偏高,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为掩盖事实才进行篡改。欲盖弥彰这个词用在这里最为合适,可以说医院在这场即将发生的诉讼案件必将败诉。我整理好事件经过和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积极的协商,仅用三天时间医院直接按最高标准赔偿赔付到位。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领悟到:对于涉嫌医疗事故案件不能一出事就围攻医院甚至殴打医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复印病历,由专业人员对证据进行研判分析,切中医院要害,然后制定合理的索赔方案,坚决杜绝漫天要价,医院同意赔偿时,我们也不能得理不饶人,及时和解结案对患者家属也是一种解脱。最后我们希望医疗事故越来越少,人民的健康水平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