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法院妥善化解历时十年医疗纠纷

近日,莲湖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主动作为,调解处理了因一起医疗损害而引起的三件关联纠纷,使得这一沉积十年的医疗纠纷彻底化解。

2010年11月2日,杨某因车祸受伤入住西安某医院,经诊断为右髌骨骨折,头面部软组织损伤。11月5日,该医院在腰硬联合麻醉下对杨某行右髌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杨某出现腰部肌肉抽搐、腿部麻木感,行动不便。考虑当时杨某的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西安某医院自2011年2月起,每月预支付杨某生活费3000元人民币。自2013年3月起至2018年11月,杨某与医院之间关于后续医疗费以及其他赔偿金额的纠纷历经六次诉讼,且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期间也曾有过和解,但矛盾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直到今年4月22日,杨某分两案再次起诉后续治疗费用和按照协议支付生活费。

鉴于案件的特殊情况,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主动与医院负责人联系,不厌其烦的给原、被告做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而杨某起诉的两件案件也已撤诉,给这起历时十年的医疗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院是社会矛盾的聚集地,也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该纠纷的彻底化解不但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真正实现了法院“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王海峰 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