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子酒駕追尾 本想“私了”卻遭路人舉報

“我看到有人酒駕後出了事故,但雙方好像在私了,我想請求民警前往處理!”近日,沙坪壩區有一位駕駛員因飲酒後駕車引發追尾事故,他自知自己是酒駕,心裡緊張,便想要與對方私下解決,卻被一位過路群眾發現後報了警。

4月12日,凌晨3點40分,沙坪壩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勤務一大隊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沙坪壩楊梨路紅綠燈路口處發生一起追尾事故,現場有人受傷,而且駕駛員身上還有很大的酒味。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

在現場民警發現,一輛小轎車與一輛出租車發生追尾事故,兩車因碰撞劇烈,小轎車已經把出租車撞至五米開外,導致出租車車尾部受損嚴重,小轎車頭受損嚴重,小轎車駕駛員頭部受傷,出租車駕駛員受輕微傷,兩人均被送往醫院檢查治療。

民警在與小轎車駕駛員蔡某交談時,聞到一股濃濃的酒味,後對蔡某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其測試結果為15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經詢問得知,蔡某今年62歲,4月11日晚上,他和朋友在一起聚會時喝了兩瓶啤酒,之後又去ktv喝到了凌晨三點多才離開。蔡某以為自己是一位老司機,駕車技術上還算過硬,加上時間已晚應該沒有民警查酒駕,沒想到路上出了事故,想與對方駕駛員私了,卻被路人報了警。

民警告訴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這位舉報的市民沒有留下姓名,從電話中聽應是一位年輕男子,該男子還表示,酒駕屬於違法行為,自己應該報警。

民警介紹,經勘查,蔡某將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因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民警依法對其處以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同時扣留機動車。此外還將面臨拘役、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並處高額罰金。

上游新聞記者:付迪西

編輯:張亞

校審:周圓

總值班:嚴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