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誰撞的我?

7月7日槐蔭的蜀黍接到報警

稱前一日中午

在二環西路發生了一起肇事逃逸事故

電動車被機動車追尾

導致車上的兩人直接被撞飛

後座上的朱某腦部被撞傷

左眼神經受損有失明的可能

隨後肇事車輛逃逸

誰撞的我?

蜀黍迅速展開調查

到達現場蜀黍卻發現了一絲不尋常

誰撞的我?

/☝事故現場只有電動車二輪車的痕跡找不到任何其他車輛的行車或剎車跡象/

揉揉眼睛再看一遍

傳說中的肇事車輛呢?

這根本就是自己摔了啊☟

誰撞的我?

原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

如果發生事故

電動車駕駛人要對乘客承擔賠償責任

說被追尾根本就是

駕駛人企圖轉移警方視線

逃!脫!責!任!

誰撞的我?

蜀黍繼續追問的時候

電動車上的倆人卻紛紛“失憶

摔蒙了不知道是誰駕的車

蜀黍只好反覆比對監控錄像

最終確認駕駛人為傷情較輕的蘇某無疑!

11日上午

終於獲知事情真相的朱某家屬

向槐蔭的蜀黍贈送錦旗表示感謝

目前,該案件仍在進一步的處理之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