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網貸平臺爆雷,追款不成反被告,15萬借三年要還24萬

“網貸毀了一輩子!”在現在這個高消費的時代,貸款消費對於很多年輕人來說,已經是平常的事情了。尤其是前兩年網貸的興起和氾濫,借款門檻低,導致數以萬計的人陷入網貸的漩渦,到了現在還在以貸養貸,走不出來。

隨著國家對金融平臺的監管和整治,不正規的網貸平臺倒是少了很多,但仍有不少打著正規平臺名號,做著違法放貸的平臺。這些平臺家大業大,甚至有些已經在國外上市,消費者吃了虧也只能自認倒黴。可若是這些平臺自己吃了虧該怎麼辦呢?平臺不正規放貸被坑,到底敢不敢走法律程序討債?

這兩日就出現了這樣一個案例。平安普惠將一位欠款12萬未還的客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勒令其還款,可是法院二審裁決平安普惠放貸過程涉嫌經濟犯罪,故駁回其申訴,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平安普惠表示很委屈,怎麼討債不成還反變犯罪呢?我們就先來看看,何謂“經濟犯罪”。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2015年9月21日,李某在平安普惠小貸上借款了14萬元,貸款時間為24個月,平安普惠擔保作為保證人。按照合同,李某除了要還每月的貸款本息之外,還需要向該平臺繳納前期服務費、擔保費、管理費等。

可還了一部分後,李某失蹤,餘款至今未還。沒辦法,作為擔保人的平安普惠替李某償還了借款本息126976.47元給出借人,並將李某告上法庭,讓其償還擔保費4480元、管理費13440元,代償滯納金64757.9元等共計126976.47元的金額。但法院二審認為平安小貸涉嫌大量放貸以達到不法獲利的目的,涉嫌經濟犯罪,故駁回了平安普惠的起訴。

平安普惠到底有沒有經濟犯罪,暫時還不得而知。但是從平安普惠的經營狀況來看,這幾年,其名下的小貸公司放貸金額確實很多。據瞭解,平安普惠小貸成立於2010年9月。僅5年的時間,在2015年的財報上就顯示,平安普惠金融業務的新增貸款量達483億元,同比增長160%,線下貸款及服務門店達552家;2016年,這一數據翻了一番,累計用戶1600萬,貸款餘額突破1200億大關,成為中國最大的消費金融服務商。

2018年,數據持續增長中,貸款餘額達到3700億元;2019年,僅半年,貸款餘額就達到了4078.55億元,增長速度驚人。放貸金額每年都在增長,但是壞賬率又這麼高,那平安普惠靠什麼經營呢?答案是靠著“賺差價”。與上文的李某一樣在平安普惠借款過的人還有很多,比如下款後才後知後覺的杭州陳女士。陳女士在工作人員的遊說下在平安普惠貸款14.8萬,分三年還清,每月還款6769.35元。

也就是說,按照每月還款金額來算,全部還清這筆貸款大約需要24.3萬,比原來借款本金足足高了近10萬。而這多出來的10萬,該公司工作人員解釋多餘的這些為保險費、服務費和擔保費。換句話講,本息只是“進貨成本”,其他的是“賺個差價”。但陳女士表示,在貸款時並未向她提及這些額外費用的問題,認為自己被騙。的確,根據10月22日發佈的文件表明,放貸人員如果要以介紹費、諮詢費、管理費等名義收取利息的,相關數額在計算實際年利率時,均應計入。若讓消費者處於不知情的狀態下貸款,那就是坑人了。不過,平安普惠是否涉及非法放貸,目前該公司還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