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70亩玉米遇旱灾 保险理赔起争议

近年来,受气候变化、旱灾、水灾、冰雹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影响,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的危害,让不少农民朋友遭受到大量的经济损失,对此越来越多的农户开始选择购买农业保险来规避风险。最近,家住澄城县城的侯女士给《东秦百姓》栏目打来电话说,自己承包种植的70亩玉米在去年遭受了旱灾,自己在早期也给这些玉米购买了农业保险,但在后期保险索赔的时候和保险公司发生了争执。

3月16日上午,《东秦百姓》栏目记者来到了澄城县交道镇劝母村见到了候苏萍,她说,眼前这一大片的土地是自己两年前以每亩近200元的价格从村民手中整合承包的,去年在这片70亩的土地上种植上了玉米,并且在去年的6月下旬给这70亩的玉米地买了农业保险。

土地承包人 候苏萍:当时我去了几个部门问了,人家说中华联合负责交道镇的农业保险,我自己就去他公司办的保险,当时工作人员给我说,你办(保险),到时候绝收一亩地赔付400元,咱交道这块本来就旱,赶紧给你办上。我说能行,我很高兴,当时就办了。

候苏萍说在办理完保险之后,玉米前期的长势情况还是挺好的,一直到8月份抽穗期的时候也已经结穗,但在9月份就有了变化。

土地承包人 候苏萍:9月10日左右我到地里一看,这就没有(玉米)粒。我就赶紧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我说我这玉米我看不行了,你赶紧过来给我看一下。

一个星期后的9月18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澄城分公司工作人员曾去候苏萍的玉米地做了取样调查,说具体的赔偿事宜还得等待农业部门和气象部门的鉴定之后才能确定。为此,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候苏萍就一直在和中华联合保险的工作人员沟通赔偿事宜,最终保险公司给出的结果是:按照幼苗期的赔偿标准每亩120元来进行赔偿,并且赔偿款也打入了候苏萍的银行账户。

土地承包人 候苏萍:之前保险公司说的是,你必须签字认可我才会给你打(赔偿款),最后是没签字,没有公示,我们也没有认可,钱就给我打了,说我是绝产。条款我也看了,绝产分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写的很清楚,我就问他,我5月份种的玉米,9月18日算不算幼苗期,然后我不明白,他说气象局、农业局、哪里哪里的专家,鉴定结果说我这个就是按照幼苗赔偿,真正说不下个条条款款。

候苏萍说,对于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给出的理赔她并不能接受,按照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米种植赔偿条例规定,如何赔偿分幼苗期、抽穗期、成熟期三个生长阶段进行理赔,每一阶段也有相应理赔标准,候苏萍说自己的玉米已经抽穗结棒,应该按照成熟期的标准进行理赔。

对此,记者和候苏萍来到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澄城分公司见到了负责人关涛,他说,澄城县气象部门给出来的气象信息显示,从2019年的5月开始就已经出现了旱情,在整个玉米的生长期都处于干旱,所以他们只能按照玉米幼苗期的低于40%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也就是每亩地120元。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澄城分公司负责人 关涛:根据鉴定结果,玉米从5月份已经开始受损了,已经受灾了,所以那个赔付只能从5月份那个生长期来算。

对于负责人关涛的说法,候苏萍说从中央、省、市、县都有对农业保险进行了补贴,这70亩玉米保险,自己也缴纳了210元保费,国家补贴840元,一共1050元实实在在的进了中华保险公司的口袋,自己近于成熟期的玉米,按照幼苗期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她还是要继续讨一个说法。

土地承包人 候苏萍:我给保险公司交了费,保险公司是一个营业性的单位,你们不是慈善机构,你是盈利性的机构,我给你们交够保费,你现在理赔结果不给我一个明确的鉴定报告,你说(2019年)5月份已经干旱了,我(2019年)6月份交的保费,这太荒唐了,我不接受这个,我还是要维权到底。

对于此事,《东秦百姓》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