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目前,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370,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6%;本次股份质押后,徐旭东先生直接持股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85%,占公司总股本的4.82%。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两名法人股东间接控制公司股份232,112,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7%。其中旭晟控股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质押担保28,668,942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0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1%。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本次质押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股份质押说明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质押上述公司股份是为他人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徐旭东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徐旭东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有效措施应对。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